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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发[2009]61号
【颁布时间】 2009-07-01
【实施时间】 2009-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28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地区洪家渡水电站库区非在册移民接收安置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1)对有土地容量的地区,动员移民依法流转一部分耕地,解决好移民的长远生计问题。
  
  (2)对无土地容量的地区,可采取加强移民劳动技能转移培训、参加养老保险、参加医疗保险、依法纳入低保等多种形式分类解决。
  
  六、时间安排
  
  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复核登记工作;2009年7月20日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上报洪家渡水电站库区非在册移民接收安置工作方案,并抓紧启动洪家渡水电站库区非在册移民的接收安置工作。
  
  附件:贵阳市洪家渡水电站库区非在册移民接收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七月一日
  

  
贵阳市洪家渡水电站库区非在册移民
  
  接收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帅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王建中(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张彪(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魏发志(市移民开发局局长)
  
  成员:
  
  许俊松(市维稳办副主任)
  
  张荣斌(市移民开发局副局长)
  
  周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蔡定荣(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廖昆丽(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朱志刚(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启樯(市法制办副主任)
  
  李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茜(市国土资源局常务副局长)
  
  吕鸿(市建设局副局长)
  
  左章超(市水利局副局长)
  
  林刚(市规划局副局长)
  
  黄亚平(市城管局副局长)
  
  胡元华(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赵姝英(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王为民(市农办机关党委书记)
  
  陈仕儒(市教育局副局长)
  
  罗恩华(市林业绿化局副局长)
  
  张志详(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汤慧勇(云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赵家珍(南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班德勋(花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苏永泓(白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长萍(乌当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本立(小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彭存斌(清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进黔(金阳新区管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贵阳市移民开发局,办公室主任由贵阳市移民开发局局长魏发志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区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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