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一)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等业务单位要加强重大投资项目有关信息的传递,实现基本信息共享。 (二)建立工作互动机制。市监察局、市考评办、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等承担监督检查职责的单位,要加强工作互动,形成推进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的合力。 (三)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对责任单位反映的有关困难和问题,市监察局和有关市重点项目管理监督部门要按照市领导的要求,协调有关单位加以解决。 (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发挥效能监测系统的优势,对市领导指示和有关督查事项做到快速下达、快速落实、快速反馈,提高工作效率。 十、日常管理和维护 市监察局负责效能监测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主要任务有: (一)完成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名录、公告、现场勘察、督查等信息的录入。 (二)做好效能监测系统服务器的管理工作,保障系统、网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三)指导系统用户按照权限和设定的规则操作使用,加强有关界面管理,按时填报有关数据。 (四)指定职能部门专人负责效能监测系统的管理,确保效能监测系统有效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