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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9]40号
【颁布时间】 2009-07-02
【实施时间】 2009-07-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30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实行对小作坊的专项整顿。动态掌握小作坊的产品质量及生产变化情况,督促其进行条件改造,建立、完善原辅料使用和供销台账制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完善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小作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
  
  继续加大对餐具集中清洗消毒企业的整顿力度。进一步对全市餐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核查,建立台账分类管理,规范餐具集中清洗消毒企业卫生管理,研究解决餐具集中清洗消毒单位的市场准入和产品检验等标准问题。对不符合安全卫生规范要求、产品出厂未经检验、生产销售“三无”产品等重点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取缔餐具集中消毒小作坊、黑窝点。
  
  五、主要阶段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分以下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9年4月初至6月底。制定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开展全市食品安全调查摸底和隐患排查工作。
  
  第二阶段:2009年7月初至10月底。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食品安全控制工作,确保国庆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第三阶段:2009年11月初至2010年3月底。开展两节期间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控制工作。
  
  第四阶段:2010年4月初至2010年底。按照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首都食品安全水平。
  
  市食品办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区县(地区)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查,总结经验,强化考核评比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监管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并做好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二)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加强考核。
  
  要加强统筹,明确区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实行阶段推进、目标考核、总体控制,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对重点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对重点单位从严检查、监管和治理,严格执行国家各项强制性标准,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全过程监管;对重点产品加强执法检查,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由生产者负责召回,销售者必须停止销售。
  
  (三)加强沟通,协同配合。
  
  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目标和重点,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反馈情况,注意环节衔接,及时总结和推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和经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整顿的重大成果、问题措施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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