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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发[2009]20号
【颁布时间】 2009-07-06
【实施时间】 2009-07-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36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接上页]

  加强人口与健康研究。主要是加强对重大传染病、非传染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技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控制技术,农村和社区卫生适宜技术,新型医用材料与器具,化学创新药物,化学制药产业化等关键技术的研究。
  
  设立大学生科技创业引导计划。支持大学应届毕业生领办、创办科技型小企业,重点支持在高新技术领域自主创新、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一定作用的项目。引领具有创新思维和开拓精神的大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创业发展、服务社会,帮助大学生开拓一条科技创业之路。
  
  (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加强科技人力资源建设。
  
  加快各类人才培养,加强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构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
  
  继续实施青年科研基金计划。支持具有新颖学术思想和创新创业思维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推动高水平杰出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青年科技人才队伍的快速成长。
  
  实施百名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计划。采取利益激励、项目带动、团队建设、培训交流等多种措施,使科技创新带头人脱颖而出,充分发挥作用。用3年时间,培养和引进100名在原始创新方面有重大发现,在技术创新方面有重大发明,在领办企业方面有重大作用的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引进一批高级人才。抓住国际金融危机引发新一轮人才流动的契机,贯彻落实好省里出台的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办法,引进一批高级研发人才、管理人才、金融人才。
  
  (五)开展千名科技人员服务千户企业行动。
  
  在全省开展千名科技人员服务千户企业科技行动 (以下简称“双千”行动),即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千名以上科技人员,担任企业科技特派员,深入千户以上企业开展服务,帮助企业改善管理、开发产品、推广技术、解决困难。实现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紧密对接,促进产学研长效机制的建立;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深入合作,推动在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形成一批产学研战略联盟,共建各类研发平台和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攻克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核心、关键及共性技术,提升企业的研发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六)加强高新区建设,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进一步发挥长春、吉林两个国家级高新区引领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重要平台的作用。支持高新区内企业参与国家、省重大专项的实施、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推动高新区的产业集聚和特色产业基地发展。加强软件园、现代中药园、生物医药园、光电子产业园、汽车工业园、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围绕重点行业和优势产业,在有条件的科技园区、科技型企业建立若干个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推动我省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在政策、资金、计划和工作指导上给予倾斜,尽可能多地争取我省高新区进入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试点。
  
  推进延吉高新区升级。要紧紧抓住国家加快推动省级高新区升级的契机,抓紧完善升级高新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充分发挥延吉高新区的优势和特色,推进延吉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
  
  (七)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统筹资源,服务基层。
  
  推动国家、省级实验室等重大源头创新平台建设。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新建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努力打造大型公共开放基础研究平台。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要继续加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进一步强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完善审批、考评和验收工作,提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撑和服务行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中介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支柱、优势产业,创新体制机制,整合科技资源,探索建立重点领域公共研发平台,选择中药、农业产业进行试点。加强技术市场建设,大力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机构。整合科技信息网、技术标准、专利等各类科技资源,完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建立开放共享机制,面向全社会提供科技服务。发挥东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网等信息资源平台的作用,推进省科技文献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八)进一步突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启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积极引导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自主创新,逐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企业竞争能力,提高科技对经济贡献率。通过设立自主创新引导计划、加强对自主知识产权的奖励、推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企业经营战略咨询计划、组建高新技术企业联盟、构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支撑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调整科技人员评价指标体系、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等具体措施,到2010年,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0户,其中,重点扶持50户与吉林省优势产业相关的高新技术企业,使其进入国内同行业先进行列,在创新能力、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市场竞争等方面有明显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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