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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加强人口与健康研究。主要是加强对重大传染病、非传染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技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控制技术,农村和社区卫生适宜技术,新型医用材料与器具,化学创新药物,化学制药产业化等关键技术的研究。 设立大学生科技创业引导计划。支持大学应届毕业生领办、创办科技型小企业,重点支持在高新技术领域自主创新、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一定作用的项目。引领具有创新思维和开拓精神的大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创业发展、服务社会,帮助大学生开拓一条科技创业之路。 (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加强科技人力资源建设。 加快各类人才培养,加强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构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 继续实施青年科研基金计划。支持具有新颖学术思想和创新创业思维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推动高水平杰出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青年科技人才队伍的快速成长。 实施百名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计划。采取利益激励、项目带动、团队建设、培训交流等多种措施,使科技创新带头人脱颖而出,充分发挥作用。用3年时间,培养和引进100名在原始创新方面有重大发现,在技术创新方面有重大发明,在领办企业方面有重大作用的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引进一批高级人才。抓住国际金融危机引发新一轮人才流动的契机,贯彻落实好省里出台的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办法,引进一批高级研发人才、管理人才、金融人才。 (五)开展千名科技人员服务千户企业行动。 在全省开展千名科技人员服务千户企业科技行动 (以下简称“双千”行动),即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千名以上科技人员,担任企业科技特派员,深入千户以上企业开展服务,帮助企业改善管理、开发产品、推广技术、解决困难。实现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紧密对接,促进产学研长效机制的建立;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深入合作,推动在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形成一批产学研战略联盟,共建各类研发平台和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攻克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核心、关键及共性技术,提升企业的研发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六)加强高新区建设,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进一步发挥长春、吉林两个国家级高新区引领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重要平台的作用。支持高新区内企业参与国家、省重大专项的实施、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推动高新区的产业集聚和特色产业基地发展。加强软件园、现代中药园、生物医药园、光电子产业园、汽车工业园、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围绕重点行业和优势产业,在有条件的科技园区、科技型企业建立若干个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推动我省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在政策、资金、计划和工作指导上给予倾斜,尽可能多地争取我省高新区进入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试点。 推进延吉高新区升级。要紧紧抓住国家加快推动省级高新区升级的契机,抓紧完善升级高新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充分发挥延吉高新区的优势和特色,推进延吉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 (七)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统筹资源,服务基层。 推动国家、省级实验室等重大源头创新平台建设。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新建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努力打造大型公共开放基础研究平台。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要继续加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进一步强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完善审批、考评和验收工作,提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撑和服务行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中介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支柱、优势产业,创新体制机制,整合科技资源,探索建立重点领域公共研发平台,选择中药、农业产业进行试点。加强技术市场建设,大力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机构。整合科技信息网、技术标准、专利等各类科技资源,完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建立开放共享机制,面向全社会提供科技服务。发挥东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网等信息资源平台的作用,推进省科技文献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八)进一步突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启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积极引导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自主创新,逐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企业竞争能力,提高科技对经济贡献率。通过设立自主创新引导计划、加强对自主知识产权的奖励、推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企业经营战略咨询计划、组建高新技术企业联盟、构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支撑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调整科技人员评价指标体系、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等具体措施,到2010年,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0户,其中,重点扶持50户与吉林省优势产业相关的高新技术企业,使其进入国内同行业先进行列,在创新能力、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市场竞争等方面有明显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