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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武政办[2009]104号
【颁布时间】 2009-07-09
【实施时间】 2009-07-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42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两型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总体部署,为充分发挥社区在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我市“两型社会”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两型社区”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和社区居民实际需求,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主线,把“两型社区”创建与“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等工作紧密结合,先行先试,大胆创新,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共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和社区自助服务“三位一体”的社区服务体系,提升社区居民自治功能,改善社区人居环境,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增强社区居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努力为我市“两型社会”建设打牢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将服务社区居民、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培养良好生活方式作为“两型社区”创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解决好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将居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创建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努力使创建成果普惠于民。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两型社区”创建工作,每年各区、各街道要建成一定数量的示范社区,推动各社区实现新发展、新变化,不断提档升级。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的社区确定不同的创建标准和工作重点。建成时间较早、基础设施比较欠缺、物业管理不够完善的老社区,重点是围绕节能环保,实施与居民生活相关的设施改造;近年建成的新社区,重点是推进大型节能、环保设施建设,推广应用各类节能、环保材料,推行有机垃圾生化处理;对规划新建的高端社区,要充分体现先进性,与国际接轨,形成示范效应。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区为主,以项目为支撑,以必要的资金为保障,稳步推进创建活动。制订支持鼓励政策,充分整合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各类资源,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两型社区”创建活动。
  
  三、创建目标
  
  从2009年起,全市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中心城区和远城区城关所有社区的创建工作,逐步将其建设成为“两型”创建氛围浓厚、“两型”理念普遍树立、“两型”基础设施完善、“两型”生活方式基本形成、人居环境优良舒适、社区服务完善便捷、人际关系和谐的“两型社区”,促进我市“两型社会”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创建内容
  
  积极推进“两型社区”创建“四个一”工程,即:建设一批“两型”生活设施,倡导一种“两型”生活方式,完善一个“两型社区”服务体系,形成一套“两型社区”创建工作机制。
  
  (一)建设节约环保的“两型”生活设施。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和居民的实际需要,按照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对社区公共设施、居民家庭的部分生活设施因地制宜进行建设和改造。老社区重点是推广节能灯具和节水器具,改造排油烟道,应用太阳能等节能光源,实行垃圾分类收集。新社区重点是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材料和新能源,实施雨水回收与水循环,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和压缩处理。规划新建的高端社区重点是在社区取暖、制冷及公共照明方面推行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在环境建设和绿化、美化方面实现全覆盖的生态模式,在房屋及公共设施的建筑、装修方面采用节能环保材料,在污水处理及各类废弃物的收集处理方面采取循环利用、回收处理方式。
  
  (二)倡导文明健康的“两型”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密切联系居民群众的优势,将“两型社区”创建的宣传深入到广大居民家庭。切实加强生态、环保、节能知识的宣传教育,建设一批“两型”生活方式的社区教育基地,培育社区居民与构建“两型社区”相协调的价值观和消费观,推动居民生活方式向“两型”生活方式转变。引导居民选择绿色消费行为,养成节水、节电、节煤(气)的生活习惯,使用环保袋,实行垃圾分类,参与社区环境管理,自觉参加“两型社区”创建工作。
  
  (三)完善便民利民的“两型社区”服务体系。切实加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建设。通过社区服务站平台网络,切实建立起政府公共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居民自助服务“三位一体”的社区服务体系,不断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降低社区服务的人力、物力的消耗,实现各类社区资源的充分利用。加强社区组织、制度、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自治功能和服务管理功能,不断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的引导作用和示范效应,促进“两型社区”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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