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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武政办[2009]104号
【颁布时间】 2009-07-09
【实施时间】 2009-07-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42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两型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四)形成有效运转的“两型社区”创建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区主体、社会参与的“两型社区”创建工作运行机制。采取市场运作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企业参与“两型社区”创建工作,政府给予方向上的引导、政策上的优惠和资金上的必要支持。建立激励机制,对在“两型社区”创建中创造出具有特色经验的社区、家庭和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单位给予必要的奖励,积极引导驻社区单位、企业等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投入“两型社区”创建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市“两型社区”创建工作在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市里成立由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市文明办、开发办、综治办,市科技、民政、财政、国土房产、城管、水务、规划、环保、园林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两型社区”创建工作专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商确定每年开展示范创建的社区名单、创建项目、创建标准等,并集中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关项目资金投入到创建工作。各区也要切实加强对“两型社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制订和落实创建方案和年度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二)大力宣传发动。要积极组织各类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理念家喻户晓,提高居民节能环保意识,倡导“两型”生活方式,努力形成以争创“两型社区”为荣的良好氛围。通过邀请相关专家举办公益讲座,发放节能、环保宣传手册,宣讲节能、环保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办法,指导居民群众树立“两型”理念。组织居民交流节能、环保方面的成功做法,实现理念的更新。通过发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减少使用一次性物品、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粒粮”等倡议,在社区居民中广泛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形成节约、环保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经费投入。市、区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两型社区”创建工作。政府对居民购买使用节能灯具、节水器具给予适当补贴,为低保户、特困户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节能灯具和节水器具。采用“以奖代补”方式,推广家庭中水利用,鼓励市民将中水用于冲洗马桶、浇花、洗地等。城市污水管网未覆盖地区,因地制宜建设符合社区需要的污水处理设施。每个社区配备20个以上的垃圾分类器具,建设适合于社区使用的垃圾处理设施,有步骤地推行有机垃圾生化处理。
  
  (四)动员社会参与。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的动员、组织功能,在建设好社区服务站硬件设施的基础上,不断充实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社区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社区工作者要积极引导居民参与“两型社区”创建工作,在各个社区发现和培养在“两型社区”创建方面的“能人”,树立创建典型,努力形成生动活泼的创建局面。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引导、带动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开展“两型社区”创建工作。引进有资源的企业参与“两型社区”项目建设,政府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积极动员驻社区单位主动参与“两型社区”创建工作。
  
  
二00九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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