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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公安厅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制订的《陕西省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陕西省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活动实施方案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公安厅、中国银联陕西分公司) 为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规范银行卡市场秩序,维护持卡人权益和社会公众对银行卡支付的信心,更好地发挥银行卡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活动。现制订如下活动方案: 一、深刻认识打击银行卡犯罪、维护支付安全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我省银行卡产业的快速发展,各类银行卡犯罪也相伴而生,并呈现出智能化、组织化、集团化特征。银行卡盗用、伪卡欺诈、恶意透支等犯罪行为的发生,不仅给持卡人带来损失,也加大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不法分子或中介虚假申请、套现的现象不加遏制,将导致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的发生,不仅破坏社会诚信环境,还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保障人民群众根本权益、建立诚信社会的重要举措,更是支持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减少现金犯罪、推动公务卡发行的现实需要。全省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从维护金融支付安全、维护陕西良好形象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密切配合,迅速行动,遏制银行卡犯罪发展的势头。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全省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职能,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和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银行卡发卡、受理等环节,建立完善打击银行卡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按照“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排查银行卡支付体系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众支付安全;加大对银行卡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跨部门之间联合打击银行卡犯罪协作机制;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用卡意识,营造安全、稳定、高效的银行卡支付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银行卡发卡方行为。 1.各商业银行对各自银行卡业务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卡银行要认真自查本行银行卡业务开展情况,及时查漏补缺,严格执行账户实名制等银行卡业务管理规定,完善业务流程,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2.控制信用卡发卡风险。信用卡发卡银行应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严格的资信审核,尤其要通过多种方式核实申请人资料的真实性,对于批量提交的申请资料,发卡银行要加大资料核实及资信审核力度,谨慎发展无稳定工作和收入的客户群体,严格审批信用额度,加强发卡源头的风险控制。 3.加强银行卡交易监控和使用管理。发卡银行要建立和完善银行卡交易监测系统,加强大额、可疑交易信息的监测,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履行大额、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对有疑似套现、欺诈行为的持卡人,要采取临时锁定交易措施;对确认存在套现、欺诈行为的持卡人,发卡银行应采取止付卡片、追索欠款等措施。 (二)进一步强化对银行卡受理市场的风险管控。 1.加强ATM等自助设备的管理。商业银行要对ATM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风险隐患。加强傍晚、夜间等案件高发时段ATM的巡查和监控力度,完善技术措施,创造条件实现ATM的实时监控。及时向持卡人提示犯罪分子利用ATM作案的新手段和新动向,提高持卡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特约商户管理,强化特约商户风险控制。收单机构应加强对特约商户资质的审核,实行商户实名制,防止拓展不合规商户,强化对POS机具的日常管理和交易监控,对可疑、异常交易应及时调查处理,对已确认为套现等欺诈情况的商户,要及时终止其交易并关停。 (三)联合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及违规行为。 1.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能,对涉嫌银行卡违法犯罪的行为,要组织精干力量,严厉打击,力争侦破一批案件、摧毁一批犯罪团伙,始终保持对银行卡犯罪的高压态势,形成打击银行卡犯罪的强大声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