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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遂食药监发[2009]41号
【颁布时间】 2009-07-15
【实施时间】 2009-07-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59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科、室、队、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和省局纠风办《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全国、全省、全市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局纪检监察座谈会、市纪委五届七次全会、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现提出我市食品药监系统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提出的“两个加快”和市委提出的“三个提速”的总要求,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一手抓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一手抓纠风专项治理,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我市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是今年纠风工作的一项新任务。各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造成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有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责任追究。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不断适应新形势,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今年,我局将面临新一轮机构改革,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将有所调整。对此,我们一是在机构改革过渡时期,继续按照市政府和省局要求,发挥食品安全的“抓手”作用,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尤其是牵头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在机构改革新职能确定之后将注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及时对食品餐饮环节卫生许可和监管开展调研,确保新职能接手后能够迅速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2、积极履行新职能。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管理。
  
  3、整合餐饮业消费环节监管资源,加强餐饮业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的风险监测,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餐饮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切实保障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
  
  4、做好餐饮消费环节许可与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公开、高效的评价机制。
  
  5、加强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层级食品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加强食物中毒的预防工作,全面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药械安全监管。
  
  1、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一是加强药品生产日常监管。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按工艺和处方生产的监督,注意建立监管档案;加强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监督检查面达100%;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驻厂监督工作。开展药品远程质量管理网络推广和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并对属于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类别的药品开展电子监管。二是进一步做好特殊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反兴奋剂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办特药管理法规与管理培训班。加强对麻精药品的电子监管和动态监控,防止特药流入非法渠道。三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专家咨询库和覆盖至县的信息网络,广泛在医疗机构开展ADR监测工作,稳步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的质量。
  
  2、药品流通环节监管。一是强化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对全市药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建立药品销售人员网上查询系统。实施药品批发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覆盖面达100%,启动药品零售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行为的监管。二是强化药品经营许可和GSP认证工作。严格药品零售企业市场准入,认真做好新开办和认证期满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三是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支持、引导所辖区通过竞标等方式确定3-4家药品配送企业,引导国家基本药物进入农村。加强“规范药房”建设,县以上医疗机构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50%以上的村卫生室(含个体诊所)药房达到“规范药房”的要求。四是强化重点地区和重点品种监管。加大对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终止妊娠药品等品种经营资质、购销渠道、仓库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五是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惠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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