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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建立并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制度。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的要求,积极推行把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处(科)室、把部门履行行政审批权职能的处(科)室成建制集中到政务大厅的制度,使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入大厅全部到位、部门向大厅工作人员授权到位。 4.采取并实行电子网络监控系统。进入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法定监管事项(证照年检)包括受理时间、办理时限、办结告知等环节都要进入电子网络监控系统,实行实时监控。有条件的政务大厅,还要积极推行网上申请和网上审批办结告知制度。 三、强化措施,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市州、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果,并努力在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构的领导,把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健全领导机构,采取组织和经费保障措施,抽调得力人员、创造办公条件、形成常态工作运行机制。监察、法制、编制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衔接沟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市州政府的联系和沟通,对涉及本系统的审批事项,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进展情况,提出上下衔接的具体意见和办法。 (三)加强调查研究和政策指导。各市州、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要在全面掌握情况和加强理论思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工作规律,加强政策研究,不断提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措施、新办法。要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系点工作制度,注意发现和总结推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四)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各市州、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已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是否通过备案、核准等名义仍然实施审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设立审批事项、指定咨询机构搞变相审批,已取消和调整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是否到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否规范管理等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省政府将在适当时候组织检查组,对各市州、各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领导机 构不健全、工作机构不正常以及没有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