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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嘉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嘉政发[2009]68号
【颁布时间】 2009-08-07
【实施时间】 2009-08-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69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规划建设、地震部门要组织完成县(市、区)中心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要做好抗震加固和改造工作。对易燃、易爆、易泄露有害物质的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易产生次生灾害工程,必须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查险加固。及时改造和加固各级各类危、旧校舍。
  
  五、确保农居基本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城乡统筹和农居抗震有机结合起来。农村新建民居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农村民宅抗震构造详图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建质〔2008〕112号)的要求进行设计,地震、规划建设部门要积极研发推广既科学合理、经济实用,又能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村民居建设图集和施工技术,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抗震防震知识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对农村民居建设抗震设防的服务水平。把防震抗震知识普及到农户,组织引导农民建造环保、节能、抗震的住房。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经济实用、抗震安全,统筹安排、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农村建房抗震管理,积极引导农民建设安全住房,确保新建和加固改造的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标准不低于本地房屋建筑抗震设防标准。
  
  六、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和建设。规划与建设、地震、民防、民政和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统一规划和建设中心城区的应急避难场所。各县(市、区)要结合城镇广场、绿地、公园、新建学校等建设,规划设置必要的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难救生设施。
  
  积极开展城市地震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城市国土利用和建设规划,必须依据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危险,科学规划城市建设。县(市、区)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要按照合理布局、科学选址的原则,做好地震小区划工作,使我市建设项目避开地震断裂带、抗震不良场地等地段。
  
  七、全面加强通信和电力设施保障能力建设。加强通信保障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确保通信联络畅通的保障系统,确保在发生严重地震灾害时通信畅通、指挥到位。各级电信主管部门和各电信运营商要进一步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建立在重大地震灾害条件下迅速恢复通信的保障机制和物资储备制度。
  
  加强电力保障能力建设,着力做好电力救援物资、抢修物资的补充和储备。加强地震灾害电力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同时在电力系统的重要场所,配备必需的避难救生设施,保证应急需要。
  
  八、加强地震知识宣传(防震演练)。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要免费播放、刊登地震科普知识,强化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宣传,提高公众对地震、防震、避震的心理承受能力、自救互救能力和各种地震谣传事件的基本鉴别能力。地震部门要联合防震减灾科普基地人员因地制宜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的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部门要把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学生安全教育体系,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演练。至2010年前,学校的防震减灾宣传普及率要达到100%。加强防震减灾新闻宣传管理,既要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又要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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