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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科技厅制定的 《吉林省培养引进百名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8月10日 吉林省培养引进百名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的实施意见 (省科技厅二○○九年八月六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自主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推进大会精神,加快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培养造就一支适应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技领军人才队伍,为我省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知识经济时代,经济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地区经济的差异,很大程度上表现在人才数量和质量上的差异。谁能够掌握人才,谁就能够赢得主动和未来。随着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人才竞争尤其是区域性人才竞争不断加剧,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高层次人才数量偏少,高新技术及复合型的经营管理人才紧缺,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人才流失与断层的问题还相当突出。因此,我们必须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立良好的引进和用好优秀人才的体制和机制,营造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建立一支门类齐全、梯次合理、素质优良、能够充分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为我省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任务目标 (一)任务。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人才的实际需要,坚持人才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人才政策引导与资金支持相结合,人才基地建设与综合服务相结合,稳定现有人才与培养后继人才相结合,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与壮大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通过采取利益激励、项目带动、团队建设、培训交流等多种措施,培养和引进一批在原始创新方面有重大 “发现”、在技术创新方面有重大 “发明”、在领办企业方面有重大作用的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二)目标。用3年时间,培养引进100名政治素质过硬、创新能力卓越、引领作用突出、团队效应显著的中青年高素质科技人才,正式命名为省科技创新带头人,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突破一批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使我省在高新技术尤其是前沿科技领域保持高水平发展,使优势学科保持全国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我省产业整体创新水平和竞争实力。 三、培养引进条件 (一)培养条件。 1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思想道德素质过硬、学术技术水平领先;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与职业道德,学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形成一批创新团队;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具备良好的工作条件,具有研究基地和中试基地,研发经费充足。主持或参与过国家、省部级重大 (重点)或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企业自主研发项目,是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带头人或核心人员,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原始创新方面,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开展具有开创性、探索性和前瞻性的应用研究;技术创新方面,拥有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并能实现转化和产业化的科研或技术开发项目。企业创新带头人能够帮助企业应用新知识、新技术和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二)引进条件。 引进的人才为吉林省学科发展、重点产业所急需,在前沿高技术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具有较大市场潜力,能够为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带来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培养引进范围及程序 (一)培养范围及程序。在全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中选拔。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带头人率领的团队拥有核心成员5人以上,其他成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培养程序是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候选人,候选人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由省科技厅牵头成立专家委员会,评审产生科技创新带头人培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正式纳入吉林省科技创新带头人培养人选,予以重点培养和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