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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晋政发[2009]28号
【颁布时间】 2009-08-10
【实施时间】 2009-08-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71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

[接上页]

  (三)建立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激励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旅游条例》、《山西省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条例》等法规。鼓励企业转型发展旅游产业,制定促进企业转产的优惠政策;制定对旅行社的激励措施,鼓励更广泛的旅游消费者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旅游消费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对为我省旅游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建立健全旅游质量监督机构与安全管理机制
  
  完善省级旅游质监机构,建立职责明确、监管到位的旅游监管体系。强化旅游安全监管,健全旅游安全应急体系,旅游、卫生、公安、交通等部门要联合建立旅游安全应急机制,确定一批旅游应急医疗救治、救援服务的定点单位。
  
  (五)旅游人才培养和产业研究
  
  面向旅游经济运行和产业实践,加强旅游培训、教育和科学研究。大力加强旅游职业教育,积极培养和引进急需的旅游人才。适时启动和推进全省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一批新型旅游资源,储备旅游项目。
  
  五、规划实施
  
  省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本《规划》分工,尽快制订《实施细则》,并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市、县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了解和反馈。
  
  附件:
  
  有关部门工作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实施时间
  
  
  
  1
  
  落实扶持旅游产业的资金政策和措施
  
  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旅游局
  
  各市人民政府重点旅游县人民政府
  
  2009-2011年
  
  
  
  2
  
  建设省、市两级旅游服务体系
  
  省旅游局
  
  各市人民政府
  
  2009-2011年
  
  
  
  3
  
  旅游干线、旅游连接线公路建设
  
  省交通运输厅
  
  省旅游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2009-2011年
  
  
  
  4
  
  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建设
  
  省旅游局
  
  省交通运输厅
  
  2009-2011年
  
  
  
  5
  
  指导和推进旅游公共交通体系建设
  
  省交通运输厅
  
  省旅游局各市人民政府
  
  2009-2011年
  
  
  
  6
  
  推进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开发旅游娱乐产品和旅游商品,建设旅游商品销售场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商务厅省文化厅
  
  各市人民政府各级旅游部门
  
  2009-2011年
  
  
  
  7
  
  指导和推进景区环境整治及环保设施建设
  
  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
  
  省旅游局
  
  2009-2011年
  
  
  
  8
  
  重点景区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旅游局
  
  2009-2011年
  
  
  
  9
  
  五台山旅游目的地建设
  
  忻州市人民政府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旅游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省宗教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人民政府五台县人民政府
  
  2009-2011年
  
  
  
  10
  
  平遥古城旅游目的地建设
  
  晋中市人民政府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旅游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平遥县人民政府
  
  2009-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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