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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内卫监字[2009]702号
【颁布时间】 2009-08-13
【实施时间】 2009-08-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78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全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区保健食品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2.结合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强监管,积极开展抽检工作,巩固餐饮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成果,完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机制。
  
  3.加强信息报送,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信息报送,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渠道,盟市报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到90%以上。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和水平,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食品安全事故(Ⅳ级以上)应急处置率达到100%。积极推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制度试点工作。
  
  4.联合教育、建设等部门,开展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其他有关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饮食安全,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1.各地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
  
  2.各地要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要加大对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舆论监督,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消费者信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指导和推动行业协会在餐饮服务企业大力开展讲诚信、讲自律活动,切实增强餐饮服务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3.各地要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督查和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整顿工作目标和任务,按阶段对下级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地区进行整改。
  
  4.加强餐饮服务环节整顿工作信息的报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整顿信息的报送工作,要确定专人为整顿工作信息报送联系人。整顿工作期间,工作信息和进展情况信息实行月报告制度,各地于每月28日前将本地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信息(见附表)和整治进展情况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上报自治区卫生厅法监处;重大、典型案件等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
  
  联 系 人:路小春
  
  联系电话:0471-6920695(传真)
  
  电子邮箱:nmwstfjc@163.com
  
  附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信息报表
  
  附: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信息报表
  
  报表单位(盖公章): 统计人: 电话: 手机:报表时间:
  
  
  
  
  
  工作内容
  
  投诉举报件数
  
  调查处理户数
  
  出动执法人员数
  
  罚款金额(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件数
  
  备注
  
  
  
  警告
  
  责令改正
  
  罚款
  
  吊销
  
  许可证
  
  取缔
  
  无证
  
  
  
  严厉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
  
  
  
  
  
  
  
  
  
  
  
  
  
  
  
  
  
  
  
  
  
  
  
  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合计
  
  
  
  
  
  
  
  
  
  
  
  
  
  
  
  
  
  
  
  
  
  附件3:
  
  全区保健食品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整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促进保健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精神,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保健食品整顿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保健食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环节集中进行一次全面的整顿和规范,通过整顿,促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提高自律意识,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安全。
  
  二、工作内容
  
  1.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
  
  2.全面整治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存在的虚假、夸大宣传行为;
  
  3.严肃查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擅自改变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添加化学药品和扩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4.加强对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工作。
  
  三、工作安排
  
  1.7月20日~7月30日,各地制定具体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工作方案,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任务。
  
  2.8月1日~9月30日,各地组织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顿工作。
  
  3.10月1日~10月31日,自治区卫生厅组织开展对部分盟市专项整顿工作的督查。
  
  4.11月1日~11月30 日,各地对专项整顿工作进行汇总,并上报整顿工作总结。
  
  5.12月1日开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换证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认真履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
  
  2.自治区卫生厅负责组织对全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并组织对市售违法添加药物问题严重的减肥类、降糖类保健食品开展专项抽检。各地要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要加大保健食品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重视群众提供的线索。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舆论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要加大曝光力度,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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