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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发展花卉产业打造西北花都若干政策的通知》已经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花卉产业 打造西北花都若干政策 花卉产业是市委、政府着眼于国际国内市场,立足本地实际确定的优势特色产业之一。经过多年努力,我市的花卉产业有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鲜切花”已形成一定规模,花农从中得到了较大实惠。目前“鲜切花”市场需求大,发展前景好,比较效益高。为充分发挥我市发展花卉产业的自然资源和区位优势,鼓励和引导农户大力发展花卉产业,进而做大做强,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 “西北花都”,制定以下扶持政策。 一、 加快“鲜切花”温室改造和新建步伐 坚持“扩规、提质、增效”原则,重点支持月季、香石竹、非洲菊三个品种,鼓励百合、切花菊两个品种的“鲜切花”加快发展。以保证“鲜切花”常年正常生产条件为前提,改造和新建并举,大力提升生产设施水平,以有效抵御冬季低温和夏季高温危害,提高“鲜切花”的规模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1、加快改造“二代节能”日光温棚。引导农户在基础条件好的温棚园区集中连片改造设施,种植花卉。“二代节能”日光温棚改造主要采取加装采暖系统和外遮阳网、滴灌系统、水帘-风扇、土壤及水质改良等系统和设备。由兴庆区、金凤区组织实施,市农牧局、财政局根据改造标准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改造温棚实行以奖代补。市财政每亩补助3000元,辖区财政每亩补助1000元。 2、建设标准化日光温室。新建温室要按照现代化、标准化要求设计和建设,其结构、质量、功能等必须适宜“鲜切花”生产。配置温度、湿度可控设备,如采暖、外遮阳网、水帘-风扇、滴灌等。市农牧局、财政局根据标准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新建温室实行以奖代补。市财政每亩补助6000元,辖区财政每亩补助2000元。 二、积极扶持花卉龙头企业及合作社做大做强 支持市级以上的花卉龙头企业及合作社积极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建设花卉品种选育基地,为花农提供优质种苗;建立技术研发中心,研究栽培技术规程,培训花农,提高花农技术水平;着力开拓市场,带动农户进行集中规模经营。 1、企业及合作社从事花卉新品种引进、选育、示范、推广及新技术应用研究等项目,对本地花卉产业有较大带动作用,经分析论证,可优先安排列入科技项目给予支持。 2、对企业及合作社引进并在本地选育成功且推广种植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新品种,经有关部门检查核实的,市政府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一个品种只奖励一次)。 3、鼓励企业及合作社在花卉生产过程中积极研发标准化生产规程,由主管部门和专家论证,每个品种评选出一项最具推广价值的规程,由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作为科技成果给予一次性奖励,每项标准化生产规程给予奖励10万元。其标准化生产规程成果共享,无偿推广。 4、选择扶持1个条件好的企业,建立花卉技术研发中心,针对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以引进、消化再创新和集成创新为重点,引领产业技术进步。对于被确定为自治区级以上花卉研发中心的企业,经政府组织有关专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补助资金30-50万元,并优先安排农业科研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项目。 5、积极支持花卉龙头企业、合作社带动基地建设,努力开拓市场。对于带动农户从事花卉种植经营,在区外建立直销点、连锁店开拓区外市场,促进花卉销售的,政府给予一定补助。花卉年销售收入达到500 万元以上、带动农户50 户以上、订单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企业、合作社,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奖励,经考核认定后,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在区外建立直销点、连锁店,有固定经营场所(以本人或本公司在当地注册且办理营业执照为准),经营本市花卉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每个点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取得农产品出口许可证并签订设施花卉出口外销合同或订单,出口额在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 6、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搞好花卉技术培训工作,对龙头企业、合作社开展的针对本市农民的花卉技术培训班,纳入财政补贴范围,享受有关培训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