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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昌市文化局
【发文字号】 洪文字[2009]104号
【颁布时间】 2009-09-23
【实施时间】 2009-09-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96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昌市文化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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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加强维稳,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要严格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领导接访、领导包案、干部下访等有效措施,主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顺利。要加大解决群众诉求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力度,重点防止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国庆节前,要在全市文化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矛盾排查化解行动,落实积案、难案化解责任,强化工作督导,务求取得实质性效果。同时,要继续落实重点人员的帮教转化、稳控劝返等工作。强化互联网监管,及时封堵和删除反动、恐怖、色情、暴力特别是煽动串联、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等有害信息,组织力量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健康积极、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
  
  七、积极防范,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要加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测、信息发布工作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提高防灾避灾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做好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互通信息,加强协调配合,步调一致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八、坚守岗位,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节日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坚持领导值班、带班;国庆期间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确保信息畅通;遇到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快速妥善处置。局属各单位每天下午16时前向市文化局办公室报告当日发发生的较严重的突发性事件,无突发性事件则报平安;对迟报、漏报、瞒报行为,将点名批评;对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将追究领导责任。请局属各单位于2009年9月29日前,将国庆期间值班表报市文化局办公室备案。市文化局节日值班电话:0791-3986887。
  
  各开发区社发局、各县区文化局、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国庆前后有关工作,加强领导,严格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并及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国庆前后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南昌市文化局
  
  200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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