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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文字号】 津安生[2009]10号
【颁布时间】 2009-09-04
【实施时间】 2009-09-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98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接上页]

  3.地方检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4.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通过形式多样的检查活动,强化督查督办,督促和推动基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有关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国庆60周年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实抓好。为做好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抽查工作,市安委会组成综合检查组和各重点行业领域检查组,综合检查组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的安全专项检查;市经信委牵头组织民爆、军工和工业企业安全专项检查;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牵头组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市公安消防局牵头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市建交委牵头组织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市水务局牵头组织水利设施安全专项检查;市农委牵头组织农机安全专项检查;市旅游局牵头组织旅游安全专项检查;市质监局牵头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市教育厅牵头组织学校系统安全专项检查;北京铁路局天津办事处和天津铁路集团牵头组织铁路系统安全专项检查;天津民航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民航系统安全专项检查。
  
  2.要精心搞好组织落实。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的检查内容、重点领域和检查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开展检查,落实检查责任,防止走过场,并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家企业,认真安排部署,确保企业覆盖率达100%。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3.要狠抓隐患整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国庆节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督促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做好督查工作,务求检查取得实效。市安委会也将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各区县进行督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4.要注重总结分析。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检查报告,于2009年10月5日前,将检查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琳琳联系电话:28208900)
  
  
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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