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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和“三生”服务。 (7)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2、流入地职责: (1)建立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数据库,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与应用工作。 (2)对流入人员进行登记管理。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与房(业)主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并监督房(业)主与流动人口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4)与已婚育龄妇女签订孕检合同,做好每季度一次的孕检工作,催寄回孕检证明。 (5)免费落实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6)落实符合条件的流入人员一孩生育证。 (7)对流入人口进行计划生育情况统计。 (8)督促辖区单位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9)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引导流动人口开展“三自”服务活动。 (10)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和“三生”服务,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