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吴政办发[2009]129号
【颁布时间】 2009-09-18
【实施时间】 2009-09-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04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吴忠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接上页]

  (6)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和“三生”服务。
  
  (7)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2、流入地职责:
  
  (1)建立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数据库,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与应用工作。
  
  (2)对流入人员进行登记管理。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与房(业)主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并监督房(业)主与流动人口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4)与已婚育龄妇女签订孕检合同,做好每季度一次的孕检工作,催寄回孕检证明。
  
  (5)免费落实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6)落实符合条件的流入人员一孩生育证。
  
  (7)对流入人口进行计划生育情况统计。
  
  (8)督促辖区单位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9)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引导流动人口开展“三自”服务活动。
  
  (10)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和“三生”服务,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