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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有关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对在年中或年度考评中被指出安全生产和安监工作存在较大问题差距的,要专门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定期限,尽快进行整改。凡在规定期限内,未认真整改的,对有关县区、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以考核评价推动安全生产稳定发展 1、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都要由主要领导挂帅,专门成立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统一做好对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领导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各位副市长担任,领导组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煤炭局、大同煤监分食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公安交警言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曾彪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安监局武术、李胜、张海宁、王江副局长、郭福周总工程师、张宏文纪检书记、李建贵助理调研员和贾宗寿科长组成。办公室在领导组领导下,具体负责考核评价的组织实施和对考评结果进行公布。 2、严格考评,提供经费保障。对每年的考核评价,市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考核评价领导组都要在年中和年底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考评组,依据省考核评价体系要求的考评内容和考评标准,对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分别进行考评。要做到严格标准,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全面公正。并要根据考评工作和表彰奖励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每年的考评经费和奖励资金,在提请同级政府领导审批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和各县区财政部门要按期拨付,专款专用。 3、狠抓落实,夯实基础。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在接受上级政府考评的同时,都要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为契机,按照省考核评价体系规定的考评内容和标准,组织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要以健全落实安全责任体系、安全例会制度和各项监管制度为主要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以严厉打击“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有效制止“三超”(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和狠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行政执法;以督促增加公共安全投入、企业足额提取使用生产安全费用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保障,尽快组织排查整治隐患;以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健全各级安监机构、按规定配齐监管人员和装备等为主要内容,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并要突出抓好对煤矿、非煤矿及尾矿库、道路交通、危化、建筑施工和消防等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一定要以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的优异成绩,为各级开展考核评价,创造良好条件,打下牢固基础,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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