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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余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余府发[2009]35号
【颁布时间】 2009-09-17
【实施时间】 2009-09-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07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接上页]

  ㈤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引导工业企业按照《企业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系列国家标准要求,继续大力推动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企业的现代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中国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以及食品生产企业、高危行业企业、省重点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要积极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㈥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建立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配套,技术先进、结构合理的农业标准体系。按标准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标准化与农业产业化的有机结合,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名牌农产品。农产品出口企业要率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要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农业标准化中的带头辐射效应,积极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探索培育“标准化农产品”品牌途径,发展精品农业,扩大优质农产品出口。
  
  ㈦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工作。坚持把标准化管理理念应用于服务业,在服务业开展标准化活动,以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推动服务标准的实施为手段,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推动第三产业发展的作用。重点选择旅游、社区管理、餐饮、卫生、供水、供电、通信、美容美发等开展服务标准化工作,加快推进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我市第三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用标准化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推动优秀旅游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的创建。
  
  ㈧加快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建设。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加快节能减创新技术成果向标准的转化,集中研发和大力推广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尤其要以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化、光伏、建材等耗能、耗水行业企业为重点,抓好高消耗行业能耗、水耗定额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的建设,并使其成为加强资源监管、保护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的重要技术依据。加快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循环经济生产过程控制标准,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实现污染源治理源头过程控制,切实提高资源利用率。
  
  ㈨提高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手段。外贸、质监、科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建立我市重点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工作信息库,搭建贸易技术壁垒、动物与植物卫生措施(WTO/TBT-SPS)预警服务平台,对产品主要出口国设置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和市场准入等情况进行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建立符合产业自身特点的统一权威标准信息数据库,增强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企业主动应对国际市场变化提供支持。根据我市出口产品的产业结构及特点,建立快速反应的贸易技术壁垒预警体系,加强国外贸易技术壁垒信息采集,面向社会提供最新国际贸易技术壁垒信息,规避贸易技术壁垒的风险。
  
  四、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主要措施
  
  ㈠加强标准化战略的组织领导。成立新余市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由分管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宣传、发改、财政、国资、经贸、科技、交通、农业、林业、文化、旅游、外贸、环保、卫生、供销、现代服务业、果业、质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各成员单位要指派一名科室负责人负责与办公室的联络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质监部门主要负责实施标准化战略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宣传部门要牵头做好标准化战略的宣传工作。发改、财政、国资、经贸、科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发展规划、资金支持和科技奖励等激励政策得到落实。农业、林业、果业等部门要大力推动我市农业标准的实施。交通、文化、旅游、外贸、环保、卫生、供销、现代服务业等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战略的实施工作。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要成立有关标准化技术机构负责标准化战略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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