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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9 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海口市政务公开协调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2009 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09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的第二年,也是我市落实《条例》,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见实效、出成绩的一年。为落实好《条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市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制定了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工作总目标 贯彻落实《条例》的基本要求,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进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简捷实用,相关制度建设完善,督查工作到位。 二、工作要点 (一)服务大局,突出重点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由政府办公厅督查室提供相关材料,信息中心负责,重点主动公开今年20项为民办实事和62 个重大项目进展实施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完成。 (二)加强组织协调,保证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市政务公开协调小组今年内召开2-3次协调小组或协调小组办公室会议,通过会议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对下阶段的工作进行部署,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窗口和平台 进一步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完善和格式规范,由市信息中心按《条例》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方案》(海府办[2008]233 号)文件规定的公开内容编制《海口市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资源调研表》,对各成员单位的信息资源进行核实、确认,以“职能-业务-信息-保障责任”四位一体的梳理方法,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公开指南。同时研究开发统一的公开模块,指导各成员单位网站的建设。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组织人员认真填写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资源,编制格式规范、内容齐全的公开目录和指南;加强投入,建成本单位规范的门户网站;同时配合信息中心、海口年鉴编辑部门将编制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汇编成册,进行存档。市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府服务中心要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行政机关除将政府主动公开信息资料在网站上公开外,同时给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府服务中心各送一套资料,方便群众查取。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场所。 (四)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 1、根据《条例》,我市承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由市政府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政府服务中心要开辟专门场所, 配置指南、目录和电脑查询工具,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实施方案。 2、政府各部门一是在市政府服务中心设置的窗口内提供依申请公开项目,受理书面申请公开,为申请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设立网上受理申请公开系统,对网络申请公开进行处理;三是在各种公开形式中向公众提供单位地址、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以满足申请人以信函、电报、传真等形式提出的公开申请。 3、网络申请公开的技术由信息中心进行研究开发,负责指导操作,同时对网络处理申请公开的监督提供技术支持。 (五)完善相关公众场合公开政府信息设施的建设 根据省政府关于以海口市图书馆、档案馆和政府服务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的指示精神,市图书馆、档案馆和政府服务中心门口要分别悬挂“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区”、“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和“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的牌子,要设立政府信息咨询区、检索阅览区、复制区、休息区,各区间要放置或悬挂相应的登记表、便民服务指南、公开目录、相关规章制度等资料,各种相应设施齐全,便民服务措施到位。市图书馆、档案馆和政府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公开政府信息设施建设,高标准地开展工作,落实省政府的要求,要有针对该项工作的工作方案、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今年内完成该项工作。 (六)组织学习培训 由市政务公开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市信息中心配合,组织全市各区政府、各成员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相关知识,对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流程进行培训,为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