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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定有关单位: 《定西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四日 定西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进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投资建设的各类项目后评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性资金,是指国家、省上下达我市各类专项建设资金、市县区财政资金及市县区承贷承还的各类银行贷款资金。 本办法所称投资建设,是指采取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建设。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是指对政府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或竣工投产并经验收,运行一定时间之后所进行的评价。评价采用经济技术分析方法,对项目前期准备、实施过程、运营情况及其影响效果进行全面分析评价,提出项目后评价报告。 第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区发展和改革部门、监察部门负责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 职责是:选择后评价项目,制订后评价年度计划,监督和指导项目后评价工作;通过后评价工作,为项目管理、投资决策、规划和政策的制定或调整提供依据。 第六条 后评价项目选择的范围: (一)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二)对今后政府投资决策及安排新项目有借鉴作用的项目; (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型投融资和运营模式以及其他具有特殊示范意义的项目; (四)投资额较大的项目; (五)建设单位需要委托评价的项目; (六)有必要进行后评价的其他项目。 第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包括下列内容: (一)对项目立项决策、前期准备、建设实施、工程竣工和投入运营等过程的总结评价; (二)从工程建设目标、技术能力目标、项目直接效益目标、外部及间接影响目标等方面,对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对比分析评价; (三)对项目在工程技术、财务效果、环境影响、经济影响、社会影响、管理架构和运营活动等方面实际达到的效果进行总结评价; (四)从影响项目持续运行能力的内部因素、外部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预测,对项目目标的可持续性进行分析评价; (五)主要经验、教训、措施和建议等; (六)委托人委托的其他需要评价的事项。 第八条 后评价业务通过招标方式或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承担。 第九条 列入后评价计划的项目法人,需要编制《项目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1),并配合评价机构开展调查工作,提供真实、必要的数据和信息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条 评价中介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后评价工作,按时、保质地完成评价任务,提出《项目后评价报告》(格式见附件2),对后评价结论负责。同时承担对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等的保密责任。 第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成果应成为编制有关规划和投资决策的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 委托评价的项目由委托单位承担评价费用。其他项目后评价所需经费按项目隶属关系由市、县区财政予以安排。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 本办法有效期至2014年10月1日。 附件:1、《项目总结报告》格式 2、《项目后评价报告》格式附件1: 附件1: 项 目 总 结 报 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情况简述 概述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业主、项目性质、特点,以及项目开工和竣工时间。 2.项目决策要点 项目建设的理由、依据和目的。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初步设计批复、批准规模和实际建成规模。 4.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周期各个阶段的起止时间,时间进度表,建设工期。 5.项目总投资 项目建议书批复投资匡算、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及项目调整概算、竣工决算和实际完成投资情况,以及投资变化情况和原因。 6.项目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资金来源计划和实际情况,变化及原因。 7.项目运行及效益现状 项目运行现状,能力实现状况,项目财务经济效益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