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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宜春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OO九年九月十五日 宜春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赣府发〔2009〕12号),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国民经济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我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为主、与国际接轨的原则,以我市特色产业和优势技术领域为突破口,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修)订;鼓励企业研制创新标准,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建立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全球化需要的标准体系,不断提高全市标准化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到2010年,我市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个以上。 (二)到2015年,我市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及工作组(WG)的数量达2个以上,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0个以上。 (三)到2010年,建立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6个,到2015年达到35个;培育国家、省级名牌农产品6个以上。 (四)到2010年,我市重点领域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到2015年达到90%以上。 (五)到2010年,每年培育一批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在一些传统和新兴的服务行业全面执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到2015年,形成全市比较完善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 (六)到2010年,新增地方标准5个左右;到2015年,地方标准达到35个左右。 (七)到2010年,初步建立食品安全、生物安全、食源性重大传染病控制、疾病控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到2015年,建立健全科学合理、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安全保障标准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标准化基础工作。以信息化建设、推进产业升级和建立完善安全标准体系为重点,加大地方标准制定力度,积极组织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地方标准。加强企业标准管理,规范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逐步实行标准备案人员资格证书制度,提高企业产品标准水平。加强食品标准化工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切实加强食品标准研究工作,尤其要做好食品中有害物质限量检测方法标准的研制,不断提高对不法分子坑害消费者行为的应对、查处能力。 (二)加快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步伐。把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作为采标工作重点。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和进出口企业要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在新建项目、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时,企业要积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支持以出口产品为主的大型企业、龙头企业和具有技术优势的科研院所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三)积极开展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推动我市优势企业申请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及工作组(WG),为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累经验和培养人才,形成龙头企业积极跟踪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机制,及时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积极推进工业园区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我市工业园区标准化体系建设步伐,重点推进市本级医药、袁州机电、樟树盐化工、丰城煤电、奉新纺织、靖安硬质合金、高安建筑陶瓷、上高鞋革、宜丰毛竹加工、万载有机食品十大产业的标准体系建设,促进标准与专利技术结合,在技术创新、专利申报、标准制订、品牌创建方面推出一批成果,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技术推向国际,带动具有我国核心技术标准的产业形成和发展。 (五)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引导工业企业按照《企业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国家标准要求,继续大力推动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企业的现代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中国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以及食品生产企业、高危行业企业、省重点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要积极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