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发[2009]79号
【颁布时间】 2009-09-14
【实施时间】 2009-09-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14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贵阳白云至修文道路建设工程指挥部《贵阳白云至修文道路改扩建工程(白云区、修文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六、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管理
  
  (一)征地拆迁安置资金由市、县两级按5:5比例负责进行筹措。
  
  (二)征地拆迁安置资金由市级指挥部统一管理,市、县两级指挥部分别设立专户管理,在银行封闭运行。
  
  (三)征地拆迁补偿费根据征地拆迁协议,由区县征地拆迁指挥部在银行办理存折直接拨到被征地、被拆迁户。多途径补偿费按照经批准的多途径补偿方案实施。
  
  七、通信、电力、移动、广电、水利等设施迁改
  
  白修线项目建设涉及通信、电力、移动、广电、水利等设施的迁改,上述有关部门要对重点公路建设给予支持,原则上按成本价格给予补偿。
  
  八、征地拆迁工作组织机构
  
  白修线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矛盾多。为加强对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领导,贵阳市人民政府已成立了由市领导挂帅、有关部门组成的白修线项目道路建设领导小组及道路建设工程指挥部,统筹协调白修线项目道路建设及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白云区和修文县分别成立白修线项目征地拆迁协调指挥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九、征地拆迁工作经费
  
  征地拆迁工作经费按征地拆迁补偿总费用的4%另行列支,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在保证部门上报资料所需费用外,其余部分由市道路建设工程指挥部统筹调剂安排使用。
  
  十、炮损补偿
  
  因白修线项目施工放炮造成周围建筑物及构筑物损坏的,由公路建设施工单位按照《贵阳白云至修文道路改扩建工程(白云、修文段)炮损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详见附件六)。造成人畜伤亡的,按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是否属于炮损及损坏程度,由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鉴定。确属炮损的,方予补偿;否则不予补偿。
  
  附件一:《贵阳白云至修文道路改扩建工程(修文段)征地补偿标准》(略)
  
  附件二:《贵阳白云至修文道路改扩建工程(白云段)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略)
  
  附件三:《贵阳白云至修文道路改扩建工程(修文段)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略)
  
  附件四:《贵阳白云至修文道路改扩建工程(白云段)林木补偿标准》(略)
  
  附件五:《贵阳白云至修文道路改扩建工程(修文段)林木补偿标准》(略)
  
  附件六:《贵阳白云至修文道路改扩建工程(白云、修文段)炮损补偿标准》(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