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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人社局发[2009]54号
【颁布时间】 2009-12-04
【实施时间】 2009-1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16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伤早期医疗康复机构评定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工伤早期医疗康复机构评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伤早期医疗康复是指工伤发生后,对处于停工留薪期的工伤人员,在其住院的医疗机构内,以改善、恢复其身体功能、减轻致残程度为目的进行的综合性治疗。
  
  二、凡计划开展工伤早期医疗康复的医疗机构均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伤康复机构评定办法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7〕123号)规定,经专家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认的,可开展工伤早期医疗康复工作。
  
  三、工伤早期医疗康复机构主要负责对在本院住院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伤职工进行早期医疗康复。
  
  四、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应与工伤早期医疗康复机构签订工伤康复服务协议,颁发“天津市工伤早期医疗康复协议服务机构”标牌。
  
  五、早期医疗康复期一般不超过两个月;对康复效果明显,确需继续康复治疗的,由工伤人员提出申请,经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同意,康复期可延长一个月。
  
  康复期满后仍需继续康复治疗的,应转到天津市工伤康复中心或同安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六、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工伤早期医疗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在未经确认的工伤早期医疗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和超出康复期治疗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附件:天津市工伤早期医疗康复机构申请表
  
  二OO九年十二月四日
  
  天津市工伤早期医疗康复机构评定标准
  
  一、科(室)设置与规模
  
  1.设有专门的康复病房,床位数达到20张以上,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以上。
  
  2.康复业务用房面积在500㎡以上(不含病房),独立设置功能评定室、物理因子治疗室、运动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心理治疗室,中医治疗室(可与其他临床科室共设)。有条件的还应设有康复支具室。并具备急救的基本技能和条件。
  
  3.建筑设计符合下列要求:
  
  ①体现无障碍设计:门道有斜坡、能过轮椅,楼房有电梯;
  
  ②有安全防护设计:地面防滑,过道、厕所有扶手;
  
  ③地、墙、天顶设计便于管线安装、维修及设备固定;
  
  ④通风良好,有温度、湿度调节装置;
  
  ⑤室内色彩、装饰符合患者心理。
  
  二、人员配备
  
  至少应有5名从事康复专业的医师(其中2名副高以上职称),10名以上专职康复治疗师(经过国家专业机构康复培训并取得证书)。
  
  三、设备与器材
  
  1.运动治疗设备:
  
  上肢功能训练系统:肋木(肩梯)、常用规格的训练棍和球、常用规格的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手指肌力训练器、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体操棒与抛接球、关节被动训练设备器材(CPM)等。
  
  下肢功能训练系统: 股四头肌训练器、立式踏步器、训练用功率自行车、关节被动训练设备器材(CPM)等。
  
  平衡检测训练系统:助力平行木、平衡板、训练用扶梯、弹簧床等。
  
  截瘫用身体功能康复训练台、轮椅功能训练器、减重步态训练器。
  
  站立设备:电动起立床。
  
  训练用辅助器材:配备有系列训练用垫和床、姿式矫正镜、常用规格的拐杖、常用规格的助行器、辅助步行训练器、滚筒、楔型垫等。
  
  水疗设备。
  
  2.物力因子治疗设备:
  
  低频脉冲电疗仪、中频治疗仪、超短波治疗仪、微波治疗仪、紫外线治疗机、磁疗机、超声波治疗机、颈(腰)椎牵引设备、上(下)肢循环促进装置等。
  
  3.作业治疗设备:
  
  可调式沙磨板、插板(插件)、螺栓、滚筒、训练用球类、认知功能训练用具、拼板、积木、橡皮泥、几何图形插板、分指板、套圈、上肢功能训练器、握(捏)力训练器、体操棒与抛接球、OT桌、日常生活训练用具等。
  
  4. 功能测评设备:
  
  手功能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认知功能评定设备、言语功能评定设备、记忆力评定设备、日常生活能力评定设备,心肺功能测评设备、肌电图及其它常用电诊断设备[可与其它临床科(室)共用]。
  
  5.言语诊疗设备:
  
  言语治疗机或录音机、言语测评和治疗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非语言交流用字画板、言语障碍诊疗仪等。
  
  6.心理诊疗设备:
  
  常用的心理测验量表及用具等。
  
  四、能提供规范的康复诊疗项目
  
  1.功能评定:能开展认知功能评定、言语功能评定、肢体功能评定、记忆力评定、手功能评定、平衡功能评定、步态分析检查、心理分析、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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