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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09]118号
【颁布时间】 2009-11-16
【实施时间】 2009-1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30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新闻出版局(贵州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四、人员编制
  
  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9名。其中:局长(版权局局长)1名、副局长3名(版权局副局长1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处级领导职数12名。
  
  五、其他事项
  
  (一)保留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机关服务中心,为局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工勤人员4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贵州省出版物市场稽查队不再与“扫黄打非”办公室合署办公,单独设置。核定事业编制17名,均为管理人员。其中,处级领导职数3名。
  
  (三)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在著作权管理上,以省版权局名义行使职权。
  
  (四)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省文化厅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具体分工参照《中央编办对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有关动漫、网络游戏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部分条文的解释》(中央编办发〔2009〕35号)履行各自职责。
  
  (五)新闻单位记者证管理的职责分工。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协同省新闻出版局对广播电视记者证进行管理。
  
  (六)省新闻出版局在审批出版单位的设立、更名、调整与撤销等事项时,涉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的,要事先征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的意见,机构编制事项由申办单位报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审批。
  
  六、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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