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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加大宣传,依法治水。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各区、各镇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水法规,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张贴标语、横额、墙报等的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及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努力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广大群众建设水利与保护水利设施的积极性与自觉性。要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加大水法规执行力度,依法处理违法采砂、破坏水利设施等违法行为,从严惩办,不断巩固水利建设成果。 (九)检查评比,促进建设。今年要继续抓好检查评比活动,实践证明,开展“农建”检查评比活动,对促进全市水利建设有积极的意义。今年我市“农建”将继续组织检查评比,评比以区、镇为单位,评比名额拟定:区级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二名;镇级原则上分三个等级,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四名。具体检查评比办法由市水务局另文印发。 各区、镇要立即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以优异的成绩争当先进,推动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快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