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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市政发[2009]21号
【颁布时间】 2009-10-20
【实施时间】 2009-10-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34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指导管理体系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

[接上页]

  查处违法疏导制。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坚持教育疏导,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前预警、事中教育、事后纠正,使行政相对人知晓法律法规,认清利害关系,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对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实行行政预警制;对违法行为轻微尚未造成法律后果的相对人给予提示、教育,帮助及时纠正违法行为,避免造成社会危害。
  
  处罚对象回访制。及时对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掌握与行政处罚有关的问题,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纠正违法行为。杜绝一罚了之,防止违法反复,实现执法与服务的和谐统一。
  
  纠纷调解制。通过运用宣传、教育、解释、说服、劝导、调和、商讨等手段,因势利导,促成和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行业自律协商制。善于运用市场手段解决公共领域的问题,通过协商等方式,帮助相对人建立自律制度和行业竞争规则,从竞争机制、竞争手段、竞争行为以及经营方式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提倡公平竞争,避免恶性竞争和违法经营。
  
  五、基本要求
  
  (一)强化学习培训,转变行政理念。各单位要层层组织学习、培训和研讨活动,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准确把握行政指导管理体系的内涵、外延、特征,深刻理解行政指导管理的实质,全面掌握工作方法,为行政指导管理体系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一把手工程”。各单位要将这项工作做为“一把手工程”,建立以一把手挂帅的行政指导管理建设体系,摆上重要工作议程,高度重视,深入研究,认真谋划,抓好整体工作部署,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分步实施,扎实有序推进。行政指导管理体系建设面临很多理论与实践的挑战,为保证这项工作循序渐进,有计划、按步骤地扎实推进,市政府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行政指导管理体系建设。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上水平,三年全面升位”的总体目标,各单位要根据市政府的整体工作方案结合全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确定不同阶段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措施,确保三年左右全面完成总体目标和任务。
  
  (四)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行政指导管理体系建设必须有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因此,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保障行政指导管理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有序地运行。
  
  (五)纳入执法责任制,建立考评奖惩机制。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修订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行政指导管理工作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工作目标考评中,做到层层实施行政指导管理工作,人人承担行政指导管理任务,科学制定工作标准,合理量化工作指标,妥善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开展工作考评,奖优罚劣,以此推动工作开展。
  
  (六)大力开展对外宣传。要通过《政府信息》、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以各种形式全面宣传行政指导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加强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行政指导管理体系建设氛围。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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