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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加强科技人才的继续教育。组织开展技术人员研发能力培训和创业者管理能力培训,培养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鼓励与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联合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鼓励高新区创业孵化器、人力资源服务等机构,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其能够尽快进入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 4.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参与科技创新。积极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科技计划的研发活动。允许项目承担单位,特别是企业与研究机构,在目标不变、资金总量不变的前提下调整优化结构,在科技项目经费中列支聘用参与研究的高校毕业生人员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创新工作机制 1.坚定不移地推进四个“十大”重点企业建设和科技“双20”工程,深化内涵,扩大外延。在科技“双20”工程评选中引入淘汰机制,明确产业化关键技术攻关主题,制定优惠政策,更大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 2.进一步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纵向联系和市内各部门的横向联系,建立省市科技合作机制,围绕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凝炼共性目标和工作重点,共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及产业科技进步,促进产业振兴。 3.建立激励机制。做好成果转化奖励的实施,引导和鼓励科研单位及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落实《科技进步法》,制订职务科技成果股权激励的政策细则,对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按照规定实施期权、技术入股和股权奖励等形式的股权激励,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二)加大科技投入 加大财政对科技支撑产业振兴计划的支持力度。调整科技投入结构,优先支持必须加快实施的重点任务,经费向近期加快实施的一些项目倾斜,集中投入、持续投入;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按渠道不变的原则,在现有财政投入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及成果转化;立足《贵州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贵阳市十一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贵阳市工业振兴计划对现有科技计划的安排进行调整,优先支持产业振兴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项任务;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各类计划资金支持。 (三)加强合作创新与金融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1.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融资方式和渠道,营造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的融资环境。通过政府科技资金的引导,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建立投融资协同机制,完善科技融资方式和渠道。大力支持贵州省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等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担保企业的发展,改善现有单纯由政府资金组成的风险投资公司的股本结构,吸引民间资金、金融、外资和其他风险投资机构的参与,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与资本市场的结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 2.坚持合作创新理念,按照“上争、外引、内聚”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省内外科技资源解决我市科技发展、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问题,实现科技资源的有效整合应用。积极开展省市科技合作、市校合作、市院合作、区域合作、国际合作,共同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解决我市科技资源不足的问题,提高我市科技研发的整体水平。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重点,通过联合建立国家、省及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研发基地,联合承担科技创新项目,集成技术、资金和人才开展科技攻关,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加强先进适用技术、高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加快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提升。 (四)完善市科技政策配套措施 结合国家新颁布实施的《科技进步法》,尽快完成《贵阳市科技进步条例》修订工作,2009年内启动贵阳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科技政策措施和全市工业经济振兴配套政策措施,尽快实现市一级层面科技配套;结合市科技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的六大调研课题,出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服务业发展、培育中小型科技企业、促进产学研结合等方面的系列鼓励扶持政策,形成完善的科技政策支撑体系。 附:2009-2012年拟实施的科技重大专项及重点项目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