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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发文字号】 昆办发[2009]5号
【颁布时间】 2009-04-10
【实施时间】 2009-04-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5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转发《昆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大专院校党委:
  
  《昆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并贯彻执行。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2009年4月10日

  
  
昆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8〕25号)和省委有关精神,结合《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昆通〔2008〕29号)要求,现就加强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促进昆明跨越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政策体系,以海外高层次人才为重点,以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为主要方式,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作用,为实现昆明跨越式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回国工作与为国服务相结合,政策扶持与市场配置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加大引进力度与重点培养相结合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市场配置、重点突出、服务完善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海外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三)工作目标。根据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2009年开始,力争用5年时间,在重点创业创新项目、重点产业园区、重点学科领域引进5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其中集聚5名左右国内领先、具有国际水平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二、引进重点、对象和途径
  
  (一)引进重点。结合昆明市强力推进工业化加速、城市化提升、市场化转型和国际化拓展的实际需求,坚持重在使用的原则,重点引进都市经济发展、装备制造、信息产业、国际金融贸易、现代物流、教育卫生、旅游文化产业等领域以及其他方面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二)引进对象。我市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应取得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助理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4.现代新昆明建设紧缺急需的其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创业类人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技术成果先进,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
  
  2.有海外创业经验并具备经营管理能力;
  
  3.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50%以上。
  
  创新类人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
  
  2.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与关键技术,或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
  
  (三)引进途径。
  
  1.利用信息平台引才。建立昆明市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利用昆明信息港等网络信息资源发布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预测和需求信息,宣传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和措施,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工作提供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增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
  
  2.集中组团出外引才。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组织相关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单位,定期赴国(境)外高层次人才集聚的国家、地区开展人才专场招聘会,参加国内留学人员专场交流洽谈会,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3.展示昆明形象引才。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定期组织“海外高层次人才昆明行”活动,有针对性地安排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用人单位对接交流。鼓励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各学术团体组织具有一定规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昆明行”活动。
  
  4.依托园区发展引才。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工业园区等各类经济园区为依托,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和服务机构建设,着力打造3-5个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基地,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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