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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简称公益科研专项)项目已经财政部和科技部审查,各项目经费及其科目预算已经财政部评审和确定。现将2009年度质检公益科研专项项目计划(附件1)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现将项目科研管理要求通知如下: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自kjs.aqsiq.gov.cn下载《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计划任务书》(简称《项目任务书》),仔细阅读其中的《填报须知》,认真组织编报,形成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于2009年12月18日前,报送至下列指定地址,并将其电子文稿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件名称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同时,按照附件2、3的要求报送,《2009年度质检公益科研专项项目信息汇总表》和《2009年度质检公益科研专项项目承担单位账号信息表》各一份纸质材料和电子文稿。 指定地址: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甲1号健翔山庄C10座 邮编:100029收件人 卜玉兰王艳 指定邮箱:stm@aqsiq.gov.cn 确认电话:010-62388363 二、项目执行过程中,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于每年年底向质检总局科技司提交项目进展情况书面报告。 三、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项目实施期间,凡需要调整项目计划任务、变更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变更等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报质检总局科技司审批。 四、各项目预定任务完成之日,按照《关于组织开展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质检科函[2009]72号http://kjs.aqsiq.gov.cn/xwdt)的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报告质检总局科技司组织验收。 五、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和本通知精神,及时与项目协作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加强对协作单位的任务和经费等管理。 联系 人: 谢正文 齐春晖 姚泽华 电 话:010- 82262866 82262903 82262128 附件:1.2009年度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计划 2.2009年度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信息汇总表 3.2009年度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承担单位账号信息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 项目计划任务书 (试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承担单位: (公章) 项目负责人: (签字) 项目起止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 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〇年月 填报须知 一、《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计划任务书》(简称《项目任务书》)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先期填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申报书》逐条认真填写,表达明确、严谨。 1.正确填写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按照下达的《年度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计划》中给定的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填写。 2.正确填写项目经费。认真阅读《管理办法》“第四章项目开支范围”,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计划》中给定的项目总预算及各科目预算填写,不得变更。 3.除《项目任务书》中与预算经费的相关内容可根据批准的经费预算数进行适当调整外,《项目任务书》中约定的其他内容必须与已经填写的《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申报书》相应内容保持一致,不得变更。 二、《项目任务书》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并按照规定签署意见后,报送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未盖公章者,不予受理。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根据《管理办法》和先期填报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预算申报书》,监督项目执行。 四、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管理办法》,参照本任务书要求,与该项目协作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并严格加强任务和经费的管理。 五、关于知识产权。 1.因受本项目资助所产生的专著、论文等成果,须标注“受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资助项目”。 2.因受本项目资助所产生的专利、标准等成果,国家质检总局可根据需要,在质检公益性行业中无偿使用。 六、《项目任务书》原件一式五份,国家质检总局三份、承担单位两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填表说明: 1. 组织机构代码指企事业单位国家标准代码,无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填写"000000000";2.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名称及单位开户名称必须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需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