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博州政办发[2009]29号
【颁布时间】 2009-04-10
【实施时间】 2009-04-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6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2009年电子政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自治州2009年电子政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日

  
  
自治州2009年电子政务工作要点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做好电子政务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全面加强政府综合协调和监管能力,对推动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系统2009年度电子政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31号)精神,结合自治州电子政务发展实际,制定自治州2009年电子政务工作要点。
  
  一、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㈠ 健全完善《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导各级行政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依照要求及时、准确、科学区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不断健全和完善《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㈡ 抓好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列办法》,抓紧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答复。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量化分析解决问题。建立社会评议考核保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电子政务绩效考评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㈢ 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的建设和应用工作。全面加强各级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完善州、县(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领域延伸。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与电信运营商及其他媒体合作,探索政府信息通过电话、手机、数字电视等查询方式,多渠道及时准确发布。
  
  二、强化政府网站建设,促进应用水平提升
  
  围绕“信息公开、网上互动、在线办事”三大宗旨,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健全栏目设置,充实宣传内容,做好服务保障,抓好网站建设和应用工作。
  
  ㈠ 围绕中心,充分发挥网上宣传优势。以州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心,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发挥政府网站群整体功能,围绕自治州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精心策划,加强专题报道、图文、视频、在线互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为推动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
  
  ㈡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功能,不断提高网上服务水平。在强化信息发布功能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公众参与和服务功能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效能。以着力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为重点,加大开展网上便民服务力度,突出服务城乡公众、方便企业办事,针对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切入点,对基层和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及时答复反馈,为群众提供好网上服务。继续加大网站栏目改进力度,在做好网站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调研,收集分析用户、受众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和完善栏目,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的服务水平。
  
  ㈢ 突出网上办事功能,建立网上审批信息发布。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支撑,今年要完成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拓展政府网上服务功能。完善政府面向企业、群众的办事指南、程序、审批流程,通过资源整合,将审批项目名称、需提交的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和依据、填报表格等在网上公布,实现办事指南、表格下载,推动具备条件的职能部门在网上实现办事功能,更加快捷地为企业、公众服务。
  
  三、完善基础网络建设,深化拓展网上应用
  
  ㈠ 健全完善基础网络建设。今年是自治州电子政务专网完成横向覆盖州直单位的第一年,在全面完成自治州专网延伸连接工作的同时,要逐步提高自治州专网承载各类应用的能力,满足自治州政府各部门依托专网开展专项应用的需求,巩固和提高自治州专网作为自治州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骨干传输网的能力和地位。
  
  ㈡ 建立自治州政府系统电子公文交换体系。为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加快办公自动化进程,依托自治州专网协同办公系统,实现政府到146家州直单位的电子公文的无纸化双向传输以及州直各单位之间电子公文的横向传送。同时,指导和帮助有条件的州直单位加入自治区政府系统大电子公文交换体系,实现自治区厅局到自治州局委办之间的电子公文双向传输,提高公文的传输时效,有效降低公文的传输成本。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