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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博州政办发[2009]29号
【颁布时间】 2009-04-10
【实施时间】 2009-04-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6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2009年电子政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㈢ 建立实现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利用的自治州专网网站群。依托自治州专网,结合办公OA系统的全面应用,完善自治州政府内网网站建设,实现内网网站与办公OA系统相互融合,同时积极探索政府内网网站群建设,使内网及网站群成为领导决策的辅助工具,为各级政府部门办文、办事、办会提供共享信息资源,为政府工作人员提供资料共享和学习交流的平台。
  
  ㈣ 加快推进政府机关网上应用建设。在全面开展协同办公系统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政府机关电子政务的普及应用。加强内网网站建设,突出政务特点,将国家、自治区及自治州的日常信息资源发布到内网上,实现网上查阅文件和信息的功能,减少纸质文件的流转。充分依托自治州专网短信平台功能发布会议通知、应急信息传达、短信提示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㈤ 进一步加强数字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自治区应急数字视频会议系统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08〕313号)的要求,建立数字视频会议系统运行保障体系,加强对自治州电子政务专网建立的数字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和应用工作。
  
  四、加快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根据《自治区基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自治州2009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地实际,统一规范,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资源,整合应急业务资源,以保障应急业务开展为目标,参照试点地州(市)应急平台体系规划、建设模式,组织编制适合自治州实际的应急平台体系规划,并于2009年10底前报审。按要求做好涉及自治州相关数据资料的上报工作,为全区应急平台体系提供完整、准确、详实的资料。
  
  五、积极推进县市(口岸)电子政务和农村信息化建设
  
  ㈠ 加强指导,统一规范。完善全州电子政务年度工作例会制度,组织各县市(口岸)之间进行工作交流,加强与农五师的联系,互学共进。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口岸)电子政务工作的指导,不断提升县市(口岸)电子政务建设发展水平。加强州、县市(口岸)电子政务专网两级网络的互联互通,发挥资源整合优势。精河县要进一步在手机OA、网上审批等方面取得成效,并发挥良好的示范效应;博乐市、温泉县在完成协同办公系统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深化应用实效;阿拉山口口岸要抓好口岸门户网站建设,并积极开展协同办公应用,为推进电子口岸建设打好基础。
  
  ㈡ 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各县市要切实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加快推进农村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镇(场)农村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要积极拓展办公OA、短信平台等应用系统向乡镇(场)的延伸,普及提高电子政务应用范围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快乡镇政府网站群建设步伐,服务广大农牧民群众。结合县市需求,以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劳动力培训等为重点,利用已有资源,协助配合自治州农村信息网、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工作的落实,推进乡(镇)农村电子政务体系的建设和应用。
  
  六、完善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㈠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紧紧围绕自治州的中心工作,以全力保障政务为宗旨,结合自治州电子政务发展推进情况,组织研究编制自治州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自治州网站建设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规定》、《自治州电子政务专网建设及应用管理规则》、《自治州无纸化传输应用管理细则》和《自治州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制度的贯彻落实,推进电子政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㈡ 加强电子政务干部素质建设。将电子政务培训纳入州、县两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根据工作发展需要确定培训教学内容,协调有关部门作好调训工作,提高培训水平。各县市(口岸)要积极开展电子政务发展及基本知识技能方面的培训,提高 各级领导和公务员对电子政务的认识水平和应用能力,加快电子政务的普及发展。
  
  ㈢ 不断完善电子政务考核激励机制。制定自治州电子政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加大对政府专网网络、协同办公应用、信息网络安全及保密、政府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的绩效评估考核,支持鼓励县市(口岸)开展互观互察活动,切实调动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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