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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安监总政法[2009]224号
【颁布时间】 2009-11-20
【实施时间】 2009-1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62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行江苏淮安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的通知

[接上页]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着力建设“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淮安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从今年开始,市政府还设立2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通过张贴宣传标语、专家现场咨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安全诚信企业和安全社区建设、举办“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教育等丰富多彩的方式,推动安全文化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使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防范意识深入人心。各企业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促进职工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我们这次调研去的几个企业,包括京杭运河苏北航务管理处、韩泰轮胎、沙钢集团、淮阴发电等,都洋溢着浓厚的安全文化气息。一封封情真意切的安全家书、一句句来自实践积累的安全警语格言,无不渗透着“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人文理念,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职工的习惯性行为。安全文化氛围的形成,既成为“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的重要基础,也成为推动全市“安全发展”的重要支撑。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压态势。为促进企业重视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排查治理,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淮安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不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仅今年以来,就先后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消防、水上交通、非煤矿山、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烟花爆竹等九个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对查出的隐患,采取下发整改通知书、政府挂牌督办、责令停产整顿、下令关闭等有效措施予以整治。政府的高压态势,使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重要性的认识显著提高,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的主动性也显著提高。
  
  (四)严格政府监管,实现两个“主体责任”的互动、对接。实践反复证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落实政府监管责任,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外在条件。几年来,淮安市始终把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一手抓推广“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一手抓严格政府监管,实现两个“主体责任”的互动对接。在严格监管的过程中,既注重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也注重体制和机制创新。近年来,着力推行“四项制度”。一是安全生产指导员制度。规定市、县(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选派有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沟通协调能力强、工作务实、作风过硬的同志与指定的村居(社区)挂钩,担任安全生产指导员,指导村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等。目前,全市已有289名安全生产指导员陆续进入村居(社区)开展工作。二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成立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分行业明确各部门安保互动推进责任,并将安保互动工作纳入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到目前,全市共有危化、非煤矿山、建筑、公共聚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94家企业办理了投保手续,参保人数3775人,总投保金额7.5亿元。实行安保互动,既可以有效解决事故伤害赔偿问题,也可以借助保险部门的力量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监管,一举多得。三是“人盯厂(场)”制度。在属地管理基础上,明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挂钩企业,实施带头督查、分色督查、定点督查。四是专家技术服务制度。聘请20多名安全技术专家,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中小化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结对”帮扶,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评估、排查整改事故隐患、提供安全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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