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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阜政办发[2009]29号
【颁布时间】 2009-04-09
【实施时间】 2009-04-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7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出租客运汽车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出租客运汽车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四月九日

  
  
全市出租客运汽车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与培育,已初步迈入健康规范的轨道,基本满足了我市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软环境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目前我市出租汽车在车容车貌、车内卫生、从业人员素质、服务质量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客运汽车市场秩序,保护广大群众和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乘客安全、舒适、快捷的出行,营造阜新良好的对外形象,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良好的环境,根据《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44号)和《转发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辽交运发〔2009〕47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市开展出租客运汽车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使我市的出租客运汽车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违法经营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彻底改变我市出租汽车的窗口形象及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使我市出租汽车的车容车貌有明显改观、车内卫生有明显改变、从业人员素质有明显提高、群众对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满意度有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着重打击出租车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对“黑车”、套牌车、假牌车、报废车等从事出租运营的车辆要加大打击力度,做到查处一辆,曝光一辆;要加大处罚力度,对逾期不接受处罚的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公开拍卖,对报废车辆要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报废处理。
  
  (二)着重改变出租客运汽车的车容车貌。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使车辆达到营运设施齐全完好、装置统一的顶灯、待租灯、计程计价器、价签;营运标志明显,车门喷有所属车行名称,车上张贴明显的监督举报电话,车身外观保护良好,无掉漆、锈斑,无油渍、污物等;更新出租车必须喷有统一双色出租车专用颜色。
  
  (三)着重改变出租客运汽车的车内卫生。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使车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车门窗开关自如、锁上有效、座椅完好、座套整洁;车内卫生清洁无异味、地板无污物,玻璃整洁明亮。
  
  (四)着重提高出租客运汽车从业人员素质。通过专项整治,使出租车从业人员达到在营运服务过程中做到衣帽整洁、仪容端庄,对旅客热情礼貌,说话和气,举止庄重,服务周到,在营运过程中不吸烟,在乘客上车后,能准确、耐心的解答乘客提出的有关问题,做到有问必答,能正确使用计价器。
  
  (五)着重提高群众对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满意度。通过专项整治活动,使出租汽车驾驶员能自觉使用“十字”文明用语(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能主动关心和帮助乘客,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服务热情,照顾周到,在乘客下车时,能提醒乘客拿好随身携带的物品,在乘客下车后,发现乘客客遗失的物品时,能立即归还失主或上缴到其所属车行,能充分了解我市发展和变化,熟悉本市道路,熟知本地名胜古迹及风景区等旅游景点,自觉地成为阜新的导游员、宣传员。
  
  三、时间安排
  
  2009年4月1日起到2009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1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各出租车行要召开动员会议,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各相关部门在全市繁华地带及本单位明显位置设立宣传台及宣传标语,向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和市民宣传提升出租汽车整体形象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放宣传材料。各出租车行完善出租车管理措施,强化管理,制定出符合本车行的具体活动方案,并于2009年4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各出租车行要组织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出租车驾驶人员规范等方面学习活动,学习和宣传专项整治方案,让每一位从业人员都了解专项整治目的和意义,从而自觉参加到专项整治活动中来。
  
  第二阶段:2009年4月15日至2009年11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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