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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 2005-04-08
【实施时间】 2005-04-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60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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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人民法庭“规范化、制度化、规模化”建设成效明显
  
  1998年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提出人民法庭建设“三化”的要求后,各地人民法院对不符合要求的法庭进行了撤并,人民法庭的数量从1998年底的17,411个减少到2004年底的10,345个。经过撤并后的人民法庭,审判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审判的职能作用发挥得更好。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级法院领导的积极努力下,人民法庭的物质装备建设有了较大改善。2000年6月至2004年6月,全国共新建人民法庭2319个。大多数地区特别是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人民法庭,在办公用房、审判法庭、交通工具、通讯设备以及干警住房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展。不少人民法庭已建成了有办公室、调解室、接待室、图书室、档案室和审判法庭为一体的办公用房,其他“硬件”设施也比较完备。东部有些省、市人民法庭物质建设已经全部达标。中西部人民法庭的物质建设也有一定起色。
  
  经过六年来的实践,人民法庭不仅在履行职能和自我建设中取得了很大成绩,而且积累了丰富经验。主要是:
  
  必须坚持审判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方向。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处在最基层,其工作与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息息相关,尤其是与党的“三农”政策的落实和基层的稳定密切相连。只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审判工作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紧密联系在一起,积极配合党和国家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人民法庭的各项工作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党委的肯定和政府的支持,才能充分显示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性和发展的生命力。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人民法庭的职能发挥和自我建设,离不开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实践证明,只有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切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等方面才能够取得实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才能及时得到解决,人民法庭的各项工作才能不断向前发展。
  
  必须坚持司法为民的要求。司法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审判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其核心就是要在司法领域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法庭的设置必须按照“两便”原则的要求进行,必须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必须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必须采取符合审判规律的各种司法为民的措施。只有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切实解决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人民法庭工作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必须坚持做好诉讼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的工作。诉讼调解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调解因能够较好地平衡当事人自身的利益,没有上诉,很少申诉和上访,易于执行,有利于消除当事人因诉讼带来的对立情绪,是当事人之间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人民调解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只有加大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才能有效地运用社会力量及时解决民间纠纷,减少诉讼,让有限的审判资源发挥更好的作用。
  
  必须坚持加强对人民法庭的管理。人民法庭设置在最基层,绝大多数远离基层法院机关,法官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以及管理方式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审判管理、行政管理和队伍管理,才能保证人民法庭审判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庭长要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和勤于管理。要建立科学的制度进行管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是人民法庭各项工作取得成绩的制度保证。
  
  必须坚持对人民法庭实行分类指导。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平衡,文化差异大,与此相适应,各地人民法庭的情况也各不相同。因此,只有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到既要符合司法工作规律和特点的要求,又要考虑当时当地的客观条件;既要着眼未来,制定整体规划,又要注意量力而行,分步实施,不能搞一刀切。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不同的对策,实行分类指导,制定的政策和标准才切实可行,对人民法庭的指导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六年来,人民法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来之不易。它是党的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人民法院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常抓不懈的结果,更是人民法庭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私奉献、辛勤劳动的丰硕成果。过去的六年,是人民法庭广大法官实现司法观念和司法实践与时俱进的六年,是人民法庭队伍素质向着德才兼备和法官职业化方向大步迈进的六年,是人民法庭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重要贡献的六年。他们在十分艰苦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下,克服种种困难、挡住种种诱惑,为我国的稳定繁荣、为我国的法制建设,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有的甚至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在他们身上表现出来的精神,值得全国广大法官认真学习。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在人民法庭辛勤工作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向全心全意支持他们工作的家属,表示诚挚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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