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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邮政局
【颁布时间】 2009-09-30
【实施时间】 2009-09-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00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的通知

[接上页]

  企业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和身份证复印件
  
  验资报告
  
  经营快递业务的分公司(营业部)名录
  
  
  
  
  
  序号
  
  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机构地址
  
  工商执照号码
  
  
  
  
  
  
  
  
  
  
  
  
  
  
  
  
  
  
  
  
  
  
  
  
  
  
  
  
  
  经营快递业务的子公司名录
  
  
  
  
  
  序号
  
  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机构地址
  
  工商执照号码
  
  
  
  
  
  
  
  
  
  
  
  
  
  
  
  
  
  
  
  
  
  
  
  
  
  
  
  
  
  经营快递业务的加盟企业名录
  
  
  
  
  
  序号
  
  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机构地址
  
  工商执照号码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以上各表可以下拉;如企业没有上述情况,则无需填写。
  
  处理场所(中心)名录
  
  
  
  
  
  序号
  
  名称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址
  
  场地面积
  
  租用/自有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以上各表可以下拉。
  
  场地使用证明
  
  持证快递业务员名录
  
  分公司(营业部)持证快递业务员名录
  
  
  
  
  
  分公司(营业部)名称
  
  
  
  序号
  
  
  
  
  
  从业人
  
  员数量:
  
  快递业
  
  务员数:
  
  持证快递业
  
  务员数量:
  
  持证快递业务员占
  
  快递业务员比例:
  
  
  
  持证快递业务员详细列表
  
  
  
  序号
  
  姓名
  
  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序号
  
  姓名
  
  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子公司持证快递业务员名录
  
  
  
  
  
  子公司名称
  
  
  
  序号
  
  
  
  
  
  从业人
  
  员数量:
  
  快递业
  
  务员数:
  
  持证快递业
  
  务员数量:
  
  持证快递业务员占
  
  快递业务员比例:
  
  
  
  持证快递业务员详细列表
  
  
  
  序号
  
  姓名
  
  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序号
  
  姓名
  
  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处理场所(中心)持证快递业务员名录
  
  
  
  
  
  处理场所(中心)名称
  
  
  
  序号
  
  
  
  
  
  从业人
  
  员数量:
  
  快递业
  
  务员数:
  
  持证快递业
  
  务员数量:
  
  持证快递业务员占
  
  快递业务员比例:
  
  
  
  持证快递业务员详细列表
  
  
  
  序号
  
  姓名
  
  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序号
  
  姓名
  
  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业务操作规范
  
  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加盟合同协议
  
  (加盟企业或被加盟企业填写)
  
  经营代收货款业务安全保障措施
  
  (含自营代收货款业务承诺书,风险控制措施及资金结算系统的相关资料,以及代收货款服务合作协议)
  
  (开办代收货款业务的企业填写)
  
  附件三:
  
  符合《邮政法》第85条规定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领取申请书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它
  
  
  
  企业性质
  
  (可复选)
  
  □国有控股 □民营控股 □外商控股
  
  □外商投资
  
  
  
  工商注册号
  
  
  
  注册资本
  
  
  
  
  
  注册机关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________省/市/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日期
  
  
  
  
  
  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手机
  
  
  
  传真
  
  
  
  
  
  联系人姓名及手机
  
  
  
  联系人电子邮箱
  
  
  
  
  
  注册地址
  
  
  
  
  
  通信地址
  
  
  
  
  
  经营品牌名称
  
  
  
  
  
  本企业在申请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谨对此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此附件中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专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
  
  3、经营快递业务的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加盟企业名录见下表。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颁发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经营快递业务的分公司(营业部)名录
  
  
  
  
  
  序号
  
  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机构地址
  
  工商执照号码
  
  
  
  
  
  
  
  
  
  
  
  
  
  
  
  
  
  
  
  
  
  
  
  
  
  
  
  
  
  经营快递业务的子公司名录
  
  
  
  
  
  序号
  
  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机构地址
  
  工商执照号码
  
  
  
  
  
  
  
  
  
  
  
  
  
  
  
  
  
  
  
  
  
  
  
  
  
  
  
  
  
  经营快递业务的加盟企业名录
  
  
  
  
  
  序号
  
  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机构地址
  
  工商执照号码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以上各表可以下拉;如没有上述情况,则无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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