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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重视网络安全。要制定和完善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中安全保密措施和制度,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各级法院都要采用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保密技术,确保法院系统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最高人民法院至高级人民法院之间广域网互联的安全保密系统,在国家安全保密主管部门的配合下,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至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广域网互联的安全保密系统,在有关安全保密部门的协助下,由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建设。 要严格遵照国家的有关安全保密法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五)集中开发与普遍建设相结合。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按照网络应用软件技术标准,在辖区内统一开发软件。根据统一应用软件和系统任务的要求配置硬件系统,加快建设进度。 四、主要任务 为实现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的总体任务目标,加快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应用的进程,“十五”期间,完成以下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计算机网络建设。2003年底前,各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本建成计算机局域网,通过验收并与最高人民法院广域网互联;2005年底前,基层人民法院基本完成计算机局域网建设,通过验收并与最高人民法院广域网互联,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进行建设。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经济条件较差的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应从实际出发,可根据经费状况决定网络功能和规模,但应当首先实现其基本功能,特别贫困地区的基层法院可以用一台计算机与上级法院联网。 (二)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完成开发“最高人民法院信息系统”与“人民法院司法统计系统”。2002年起,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使用新版“人民法院司法统计系统”,“人民法院司法统计系统”的数据库结构、表间数据校验规则和代码表将对法院系统公开。已经建立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技术标准和新版司法统计“案件管理信息表”的要求,与合作伙伴共同完成正在使用应用软件的升级改造工作,以利于与最高人民法院广域网互联。 (三)2003年初,最高人民法院至高级人民法院开通2M数据专线,采用数字复用技术,在数据专线上实现专线电话、无线通信指挥调度、计算机联网、图像传输功能,实现“三网合一”,2M数据专线两端安装保密设备,保证数据传输安全、可靠。2M数据专线扩大了专线带宽,提高专线电话通话能力,保证了计算机联网通道带宽,增加了图像传输能力,可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输审判现场图像和其他图像信息。高级人民法院对下联网的专线方式,由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经费能力和当地通信设施状况规划设计,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四)2002年开始建设公文、审判信息无纸化传输系统。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依托电子认证、电子印章。数字签名等技术,逐步实现会议通知、正式公文、领导讲话、工作简报等无纸化传输。 (五)积极筹建人民法院公众信息网网站。为公正司法,保证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工作实行有效的监督,“十五”期间,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建设法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审判案件的裁判文书。 各级人民法院应加强诉讼档案和文书档案管理,提高人民法院档案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档案载体电子化,方便档案利用,提高管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制定有效的保障措施,使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要重视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管理规定,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协调指导力度,健全机构,充实人员。 (二)为保证网络建设顺利进行,各级人民法院必须有专门的技术队伍,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建立相应机构。要结合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应用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应用层次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培训,争取用三至五年时间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队伍。 (三)网络建设的硬件系统建设和软件开发工作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聘请计算机专家作为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的顾问,指导帮助法院的网络建设工作。 (四)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是《国家“十五”计划期间人民法院物质建设计划》中的重要项目,各级人民法院要重视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建设经费落到实处。根据有关规定,各级人民法院的计算机网络建设所需经费在业务经费中列支,各级人民法院应根据网络建设的实际需要,作好所需经费预算,并加强对建设经费的管理。 (五)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计算机网络建设工作的指导。根据各级法院网络建设的进展,不定期召开各种会议,组织研讨,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最高人民法院每季度下发《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情况通报》,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情况,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情况通报》,加大系统建设的宣传和指导力度,统一思想,交流经验,探讨方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