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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黑政办明传[2009]24号
【颁布时间】 2009-12-17
【实施时间】 2009-12-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2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教育大宣传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全省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教育大宣传会战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全省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教育大宣传会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决定2009年12月18日至2010年2月18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教育、大宣传”会战(以下简称“四大”会战)。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三查、一追、两加强”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会战目标
  
  通过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努力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有效控制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会战措施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
  
  1.道路运输检查。一是严格检查道路运输企业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强化源头监管,及时排除隐患。二是严格检查道路运输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把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作为重点,全面开展客运企业和营运车辆驾驶人的质量信誉考核。三是严格检查“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对各级运管部门责任落实、工作绩效等进行全面检查。四是严格检查“三关一监督”、“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执行情况。五是严格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和营运车辆、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档案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六是严格检查事故倒查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行业内部事故追查制度和从业人员警告、黑名单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处理,对责任单位、车辆和人员是否严格按规定进行了处罚并及时公开结果。此项工作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2.收费公路检查。一是检查高速公路标志、防眩板、封闭网栅、轮廓标、导向标志等是否齐全。二是检查除雪保通预案是否完善,除雪机械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机械操作手是否配齐,融雪剂、防滑材料等储备是否充足。三是检查高速公路外场摄像头、可变情报板的运行状况及是否需要增设。四是检查高速公路中间开口带是否全部封闭。五是检查路政人员配置是否满足工作需要,路政巡查工作日志记载是否属实、准确,路政巡查车辆、清障救援设备是否按照标准配备。六是检查高速公路治超工作是否按照规定政策执行。此项工作由收费公路管理部门负责。
  
  3.交通安全隐患检查。一是对客运驾驶人违法记分情况进行查询,违法记分达到8分至12分的,及时通报交通部门及客运企业,督促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二是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及时通报交通部门。三是严厉取缔“黑校车”,加大对“校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加大哈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区域联动机制,严格执勤执法,并将公路安全隐患及时通报交通部门予以消除。此项工作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
  
  1.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一是制定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追查处理暂行办法,细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处理措施。二是强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未达到安全标准的运输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不予年度审验直至取消相应行政许可。三是加强车辆动态监管。为三级以上营运线路的长途客车、旅游车、危险品运输车安装GPS动态行驶记录仪,建立省、市、县三级监管平台;对未安装GPS动态行驶记录仪的车辆采取进出公路收费站区间测速的方式控制客运车辆运行速度,防止超速行驶。四是制定道路客运企业清理挂靠车辆办法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消除企业对挂靠车辆疏于管理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个体车辆技术状况管理,确保达到相关技术标准。五是建立违法违章信息联动共享机制,相关部门之间互相抄报信息,监督企业强化驾驶人管理。六是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各级运管部门和企业要按规定时限报告事故,并加强信息公开。此项工作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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