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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发[2009]257号
【颁布时间】 2009-12-16
【实施时间】 2009-12-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2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企业主辅分离的意见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互动发展,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企业主辅分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生产性服务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内容。坚持“在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企业主辅分离,是当前应对金融危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选择。实施企业主辅分离有利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有利于企业内部的研发、设计、物流、产品服务等业务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加快产业链从生产加工环节向自主研发、品牌营销等服务环节延伸,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
  
  二、指导原则
  
  (一)坚持依法推进、创新推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指导企业区分混合销售和兼营业务中的服务业,加强管理服务创新和分离发展模式创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
  
  (二)坚持企业主导、政府引导。遵循企业意愿和市场经济规律,发挥企业在主辅分离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运用政策导向,加强政府引导,激发企业主辅分离的积极性。
  
  (三)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按照产业发展的规律,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特点,针对服务配套的水平与层次,区别对待、突出重点,分阶段有序推进。
  
  (四)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努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让企业在分离过程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以有利于企业更好发展,同时努力确保地方财力有效增长。
  
  (五)坚持优化环境、整合资源。创造服务业企业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鼓励企业间对相同或相近的业务进行整合,通过资产、人员、技术的有机组合,培养发展一批有实力或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争取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在服务业中的比重提高到50%,企业主辅分离全面实施,企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
  
  (二)具体目标
  
  1.2010年,全市主辅分离企业达150家以上,其中江阴市不少于30家,宜兴市不少于20家。成立市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企业主辅分离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区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积极开展企业主辅分离辅导、经验交流和推广工作。
  
  2.2011年,重点发展现代商贸、金融、现代物流、信息、科技、商务、旅游、文化、房地产、社区服务业。培养发展一批有实力或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加强政策扶持,落实分离发展服务业有关资金的鼓励政策。
  
  3.2012年,重点培育发展信息软件、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现代金融、现代中介、空港经济等新型城市经济业态。依托各类工业园、服务业集聚区,初步形成若干个具有鲜明特色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
  
  四、重点领域
  
  (一)分离发展科技研发服务。重点对象是具有较大规模、较多科技研发业务或拥有独立研发机构的行业龙头企业。分离发展企业的科技研发服务,组建运行独立、面向社会的科研服务企业,以充分发挥人才集聚优势和技术领先优势,促进科技成果研究及应用转化。
  
  (二)分离发展现代物流服务。重点对象是基础条件好、具有较强仓储、运输等能力的工业企业。分离发展企业的物流业务,整合重组社会资源,形成管理科学的现代化物流企业。延伸和放大传统物流的功能,降低生产企业制造成本,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的整体发展。
  
  (三)分离发展贸易营销服务。重点对象是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精通国际贸易业务、具有较强品牌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分离发展企业的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国际贸易等业务,建立独立核算的贸易和营销企业。进一步扩大和完善企业采购和营销渠道,建立新的交易模式、确立新的交易结构。
  
  (四)分离发展专业配套服务。重点对象是配套能力较强、管理有素的综合型大企业集团。分离发展企业的售后服务、安装服务、物业管理、后勤保障等配套服务,组建独立经营并能兼顾社会化服务的配套服务企业。整合优化工业企业的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工业企业的运行效率,为社会提供专业化、高效率的配套服务。
  
  (五)分离发展设计策划服务。重点对象是设计策划等功能完备、具有较强对外服务能力的大企业集团。分离发展企业中的设计、咨询、策划、广告、工业创意等服务,打造高附加值、高层次的设计策划咨询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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