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法发[2001]8号
【颁布时间】 2001-05-10
【实施时间】 2001-05-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大治本力度预防和治理司法人员腐败现象的意见

[接上页]

  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工作目标是: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廉洁自律能力显著增强;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和完善审判行为规范和审判纪律规范;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各种知己收费和变相乱收费现象。党的十六大之前,要力争使法院队伍中的腐败现象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基本解决。
  
  三、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素质
  
  1.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要不断组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正大正确行使权力,转变工作作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法官的神圣职业,要求法官必须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要将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列入干部培训计划。2001年底前,最高人民法院将制定《法官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编写法官职业道德方面的教材。今后,初任法官必须接受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要通过职业道德教育,使法官增强忠于职守、刚正不阿、清正廉洁、克己奉公、遵守纪律、庄重文明的职业道德理念,自觉抵制各种干扰和侵袭,严格执法、公正裁判。
  
  3.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借鉴“三讲”教育的经验,各级人民法院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整顿领导班子、整顿审判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力争在2002年底前,人民法院的纪律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01年,各级人民法院要开展好“一教育三整顿”活动。
  
  (二)完善审判权和执行权的配置,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权力滥用
  
  1.在实行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的基础上,制定分立后各个审判机构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工作运行规范。“三个分立”实现了立案权、审判权、执行权行使的科学配置,为了保证这一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行,2002年底前,各级人民法院都要制定立案、审判、审监、执行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工作运行规范,建立起高效、公正的审判运行机制。
  
  2.在执行机构内部积极探索分权制约机制。要逐步做到审查执行异议和实话执行措施分别由不同的人员行使,形成内部制约机制,防止执行权的滥用。
  
  3.积极探索和推行审判工作与审判辅助工作分开机制。2002年底前,建立审判工作与审判辅助工作分开的新机制,逐步做到庭前由审判辅助工作人员接触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进行庭前准备,在当事人与法官之间建立“隔离带”,防止人情和关系对法官的侵扰。
  
  (三)健全和完善符合廉政建设要求的审判行为规范和审判纪律规范
  
  1.制定限制法院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活动和商务活动范围的规定。200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庭(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活动和商务活动的若干规定》,是加强法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防止产生腐败现象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高级人民法院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这一规定的精神,结合本院、本地区的实际,在2001年6月底以前,制定出本院或者本系统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活动和商务活动范围的规定,并认真执行。
  
  2.制定法院工作人员探听案件审理情况和转交诉讼材料的有关规定。近年来,法院工作人员受人之托探听案件审理情况和转交诉讼材料的现象呈上升趋势,由此产生了一些违法违纪行为。2002年底前,各级人民法院都要制定出相应的规定,禁止法院工作人员为他人探听案件审理情况,为当事人说情;转交诉讼材料不得直接交给审理案件的法官,要有一个部门负责诉讼材料的接收,并对材料的来源情况进行登记,负责转送。
  
  3.继续执行和进一步完善与廉政建设有关的制度和规定。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并总结经验,加以修订完善。要建立和完善裁判文书公布制度,改革裁判文书的制作,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司法公正。
  
  4.完善审判行为规范和审判纪律规范。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以“两个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审判行为规范和审判纪律规范,对规范审判人员的审判行为,严肃审判纪律发挥了重要作用。2002年底前,最高人民法院要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两个办法”。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