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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九)市人力资源部门进一步完善我市文化人才评估和奖励制度。 (十)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建立与国家有关考核体系相衔接、具有天津特点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 九、保障条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建立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形成市与区县两级联动的推进机制。建立相关的考核、评价和责任制度,各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级国有文化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重塑文化市场主体,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鼓励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进一步推进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三项制度改革,建立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大力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综合执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 (四)培养文化产业创新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加强高等院校文化产业人才培养,设置相关专业,形成优势学科。整合专业教育、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资源,建立天津文化创意实训基地等文化人才培养基地,形成不同层次的培养体系。继续实施天津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工程、"131"创新型人才工程、青年文艺人才工程。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一批熟悉市场经济规律,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完善竞争和分配机制,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研究制定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办法,鼓励知识产权评价机构发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保证机制,支持和鼓励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实现企业自律和行业自律。严厉打击各种盗版侵权行为,保障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天津市第一批文化产业振兴重点工作计划 为全面组织实施《天津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按照推进体制创新、重大项目带动的思路,特制定天津市第一批文化产业振兴重点工作计划(2010年),大力推进20项重点工作,促进我市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健全文化产业领导体制 各区县要成立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具体工作,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本地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建设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 按照合理布局、特色定位和多点错位、互动发展的原则,建设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国家级滨海新区文化产业示范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产业聚集区,建设6号院、C92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桥园创意产业园、天津创意街、3526创意产业园、凌奥创意产业园等文化产业园区,形成多个集产、学、研于一体,具备商务、休闲、餐饮、旅游等多功能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三、做大做强传媒业 加大对主流媒体的扶持力度,努力把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建设成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新闻阵地。打造服务滨海、影响区域的财经金融类媒体,建设党报多媒体电子发布平台,增强影响力和传播力。重点办好天津卫视频道,并于2010年开通天津卫视高清频道。整合网络媒体资源,办好天津手机报。建好天津今晚网视全媒体生活服务平台,提供生活资讯及个性化互动服务。生产高水平的广播电视节目,扩大跨地区经营范围。规划建设环渤海传媒中心、新媒体滨海基地。推进有线电视网双向改造,2010年底达到90万户。整合滨海新区宣传文化资源,与市属媒体优质资源联合,组建天津市滨海广播电视台及控股有限公司。推进泰达有线电视网并入市有线电视网,实现"全市一张网"。 四、大力发展影视业 提升影视制作水平和生产能力,推出一批具有天津特色的影视作品,拍摄电影《蓝领》、《画虫儿》,电视剧《风云五大道》、《辛亥革命》、《小站风云》等。积极发展电影院线,建设天堂影院等,繁荣电影市场。加强广播影视基地建设,开发建设盘龙谷文化城、武清影视基地、《红旗谱》影视村、宝坻军事旅游影视文化园、静海团泊湿地影城等项目,建成天津电影艺术中心。搭建天津北方影视剧版权交易信息平台。 五、提升出版印刷发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