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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完善医药产业政策。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医药产业做大做强的政策措施,引导、鼓励同行业兼并重组,淘汰、控制落后制药设备,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减少恶性竞争;要加快构建“生物医药谷”产业架构,优化生物医药产业结构和布局,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化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完善药品配送体系,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加速推进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批新开办药品企业,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从严审批零售药店。 (六)提高药品质量标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提高国家药品标准行动计划”,协助做好基本药物品种、中药注射剂、有源医疗器械、生物材料、组织工程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的修订工作。完善标准制订、修订、发布、实施及淘汰机制,全面规范标准管理。稳步提高中药材、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重点提高注射剂类药品、高风险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 (七)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提高审评审批门槛,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程序,加强对药物临床前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现场核查及有关生产现场的检查,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药品研制真实、规范。组织开展上市药品的再注册,坚决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不能保证、安全风险大的品种。加强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和配制现场监管,确保医疗机构制剂质量安全。严格医疗器械技术审查,杜绝高类低划及非医疗器械作为医疗器械审批现象;加大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的检查力度,规范产品出厂检验行为。继续做好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按照“一品一档”要求建立健全品种档案。全面落实质量授权人和派驻监督员制度,强化对高风险产品生产关键环节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供应商审计制度,确保不合格物料不进厂、不合格中间体不进入下一道工序、不合格产品不出厂,保证上市产品质量。加大对甲型H1N1流感疫苗及有关防控药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对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的监管措施,巩固兴奋剂专项治理成果。强化药品购销管理,依法查处非企业人员销售本企业药品、药品购销活动不使用统一账户、从业人员不具备资质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行为。落实企业销售责任制,加强对买卖双方资质、销售合同、汇款、票据及药品运输、储存条件特别是冷链运行等情况的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加快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监督企业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实行更加严格的产品召回制度。 (八)加强临床用药管理。卫生行政、医院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药品使用管理机制,加大对医疗机构用药特别是精、麻、毒、放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力度,加强合理用药宣传教育,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做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规范医疗行为,防止不合理用药造成的伤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根据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说明书使用药品,防止超适应症、超剂量用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用药安全。 (九)加强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加强市、县(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药品安全应急预案,构建药品安全风险信息沟通和预警平台,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应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药品安全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防范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为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市成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协调机构。要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有关部门工作的评议考核,确保监管部门无障碍开展工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排查药品安全隐患,抓紧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措施,确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