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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8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一旦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部门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督促企业召回产品,坚决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依法吊销企业证照。要加大行政问责和行政监察力度,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各地要组织媒体深入农村、社区跟踪采访,做好热点、重点问题的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措施和成效。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通过药品安全大讲堂、药品安全进社区等形式,宣传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加强舆情收集与分析,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为科学监管、安全用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总结交流好的经验与做法,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市(县)、区每半年要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整治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地区,给予表彰奖励;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药品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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