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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天津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指导意见
2008年我市被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为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重点围绕信息、生物、民用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高技术服务业等产业领域进行建设。为加快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构建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的产业结构,打造高水平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09]3211号),特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的内涵 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是指在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等高技术产业领域,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的,对高技术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支撑、示范和带动功能的特色高技术产业聚集区。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包括专业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专业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是指基地内多数企业的生产和服务集中于高技术产业的某一特定领域,具有专业化的特征;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是指基地同时在高技术产业的多个领域具有国内领先的技术优势并已形成了产业集聚。 二、我市建设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的意义 在天津建设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是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展高技术产业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高技术产业聚集发展,提升高技术产业竞争力,通过基地的辐射和集聚作用,促进全国高技术产业形成合理的布局,更好地发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 三、我市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的建设目标 天津市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的建设将充分利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大好机遇,营造一流的产业发展环境,提高创新能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产业规模,促进产业聚集,力争通过5至10年的努力建立起有利于高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成果转化体系、产业组织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逐步建成产业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以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高技术服务业为代表的高技术产业制造基地和关键技术的研发转化基地。 四、我市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的总体思路 落实"滨海新区龙头带动、中心城区全面提升、各区县加快发展"三个层面联动协调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含市开发区、保税区、滨海高新区,下同)和各区县开发区或工业园区的作用,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式发展。在全市以滨海新区为核心,有重点、有步骤地支持发展一批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专业性基地(以下简称专业性基地),整体推进我市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 五、我市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的组织管理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我市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基地建设,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对基地的考核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专业性基地(包括核心区和拓展区,下同)的认定、考核和指导工作。各专业性基地所在区县的发展改革部门(基地管理机构)负责编制专业性基地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基地建设,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相关考核工作。 六、建设专业性基地的原则 专业性基地建设要坚持突出产业特色,优化产业环境,促进产业集聚,培育龙头企业,增强自主创新,提高国际化水平的原则,强调基地的规模性、集聚性、增长性和创新性,走产业化、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 七、建设专业性基地的主要任务 (一)重点扶持战略性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滨海新区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建设,带动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合优势资源,加快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提高产业配套能力,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形成聚集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