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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0.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通过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店)通报食品安全最新政策和要求,宣传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进展和动态。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等知识普及活动,实现宣传教育的常态化、阵地化和互动化,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人民群众的健康、国民的身体素质,各地各部门要以最大的决心、最强的合力、最严的措施,巩固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打响食品安全整治持久战,为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领导抓、抓领导,反复抓、抓反复”,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层层建立责任制。要在市食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并做好机构改革过渡时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适合本地区、本部门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实施办法,并在本《意见》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报市食安办。 本意见由市食安办负责解释。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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