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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苏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苏价市字[2010]37号
【颁布时间】 2010-03-12
【实施时间】 2010-03-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1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苏州市物价局关于下发《2010年苏州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区物价局(办):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职能作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指导各地有效开展价格监督服务工作,现将《2010年苏州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物价局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2010年苏州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工作要点

  
  2010年,苏州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以下简称“网络”)工作的主要思路是:紧紧围绕价格工作“服务科学发展、服务民生改善、服务社会和谐”的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善于谋划,勤于作为,敢于探索,以创新的精神丰富工作内涵,以细致的作风提高工作质量,以求实的态度增强工作效能,努力把基础工作做得更细、特色工作做得更亮,使网络真正成为推进价格监督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有效载体,将网络打造成为价格部门长期的民心工程、品牌工程,力争取得领导认可、群众满意、社会好评的实效。
  
  一、巩固网络建设成果
  
  1. 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全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已基本建成,市内七区以及太仓、昆山、吴江相继通过考核验收,张家港、常熟正在积极推进的情况,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一位负责网络工作的分管领导,确定一个牵头负责网络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网络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对照本地实际和局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2010年网络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计划,定部门定时间逐项加以落实。网络工作计划请于3月底前报市物价局。
  
  2. 强化基础管理。目前,网络工作总体已经进入正常运行,但各站、点、台的发展还是不平衡,部分站点台的日常管理仍待加强,基础职能仍待开展,一些设施的作用仍待发挥。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的监督执行,不定期组织抽检抽查,使网络在基本建成后不松散、有人管、管得好。
  
  3. 明确工作目标。通过考核验收的单位要巩固加强,补充完善,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没有考核验收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加快速度、全面推进。市局将随机组织“回头看”活动,既要挖掘工作亮点、总结特色做法,也要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二、畅通网络工作平台
  
  4. 抓紧网络平台调试。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上工作平台已经投入运行,各市、区要管好用好网络工作平台,加快软件的调试工作,已经通过考核验收的地区要在4月中旬前完成站点台员的信息录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信息简报、日常工作开展等内容要及时通过网上工作平台传递和办理。
  
  5. 加强网络管理员培训。网络工作平台的建立对加速信息传递、提高办公效率和规范化管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也将有利于发挥社会力量,做好社会价格服务、重要民生价格公示等工作。各市、区网络管理员在市局组织培训的基础上,要抓紧对所属价格监督员的操作培训,及时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市物价局将在4月下旬组织网络管理员工作会议。
  
  三、做好民生价格公示
  
  6. 积极开展采价工作。价格部门组织开展的民生价格采集发布工作,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深受群众和舆论赞扬。各地在工作中,要把报(采)价员与价格监督台、员有机结合起来,共同做好监测、预警、采价等工作。
  
  7. 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充分利用网络覆盖面广、群众性强、传递快捷、反映灵敏的特点,及时把采价信息通过网络进行发布、公示。从今年3月开始,市局将在主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统一制作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信息,供市区各站、点张贴公示。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特点,采用网上发布、媒体发布、公示栏发布、流动牌发布等形式,因地制宜做好日常和重要时点的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四、提高价格监督员水平
  
  8. 加大培训力度。2009年市县两级价格部门组织开展了多次价格监督员培训活动,使广大价格监督员对价格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法规政策有了掌握,明确了自身的职责任务。但在处理具体的价格咨询投诉举报、协助开展价格监督服务活动中,相当部分价格监督员,特别是新任价格监督员还需通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因此,要继续重视业务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通过授课讲座、工作实践、实例分析、横向交流等形式,提升价格监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拓展网络工作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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