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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甘教职成函[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3-04
【实施时间】 2010-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4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职工教育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2008年全省职工教育统计工作在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及时准确地完成了统计任务,为上级部门掌握教育发展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对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推动我省成人教育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职工教育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09〕36号)要求,为做好2009年全省职工教育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9年全省职工教育统计工作继续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依靠产业部门和行业组织实施。各市(州)教育局依托本市产业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具体实施全市区域内的企业职工教育统计工作(电力、铁路、机械、建设、水利、煤炭和钢铁等不纳入本次统计范围)。要继续加强与部门(行业)、企业的沟通配合,畅通统计渠道,形成工作合力,保证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2、2009年全省职工教育统计工作继续采取抽样统计方法。各市(州)教育局按照所在地区企业(包括中央和省属的驻地方企业,以及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职工总数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统计,并按该比例推算所属地区全部企业的教育统计数据。2009年全省职工教育统计对象仍限于企业职工。
  
  3、进行统计工作和填写表格时,要认真阅读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如统计“职工教育培训机构”数量时,全日制高等、中等学校在企业设立的办学点不在统计范围;统计“教育培训经费”时,职工工资总额、教育培训经费等填报数据要与实际相符。
  
  4、请各市(州)教育局将统计工作报告、统计表格及联系人、联系电话于2010年3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联 系 人:李玉震
  
  联系电话:0931-87216538885299(传真)
  
  附件:职工教育培训统计表
  
  
二○一○年三月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附件:
  
  职 工 教 育 培 训 统 计 报 表
  
  制表机关:教育部
  
  审批机关:国家统计局
  
  审批文号:国统制〔2008〕115号
  
  有效期至:20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09年9月
  
  人力资源基本情况统计表
  
  表号:职培1-1表
  
  制表机关:教育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115号
  
  填报单位: 统计年度:制表时间:
  
  类型
  
  合计
  
  文化结构
  
  职称结构
  
  技能等级结构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本科
  
  专科
  
  (高职)
  
  中等职业教育
  
  高中
  
  初中及以下
  
  小计
  
  高级
  
  中级
  
  初级
  
  小计
  
  高级技师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
  
  初级工及以下
  
  甲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职工人数
  
  
  
  其中:女
  
  
  
  注:1、表栏关系: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3栏“硕士研究生”包括硕士学位研究生、研究生班、第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
  
  2、各栏目内容请见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
  
  职工参加学历教育情况统计表
  
  表号:职培1-2表
  
  制表机关:教育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115号
  
  填报单位: 统计年度: 制表时间:
  
  类型
  
  研究生教育
  
  本、专科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
  
  合计
  
  在学
  
  毕业
  
  结业
  
  在学
  
  毕业
  
  结业
  
  在学
  
  毕业
  
  结业
  
  在学
  
  毕业
  
  结业
  
  甲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职工人数
  
  其中:女
  
  注:1、本表各栏按人次统计,同年的“在学”人次包括同年的“毕业”和“结业”人次。表栏关系:10=1+4+7,11=2+5+8, 12=3+6+9。
  
  2、各栏目内容请见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
  
  职工参加培训情况统计表
  
  表号:职培1-3表
  
  制表机关:教育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115号
  
  填报单位:统计年度:制表时间:
  
  类型
  
  岗 位 培 训
  
  继续教育
  
  其他培训
  
  培训人次
  
  合计
  
  培训人数
  
  合计
  
  资格培训
  
  适应性培训
  
  技术等级培训
  
  其中:女
  
  其中:女
  
  其中:女
  
  其中:女
  
  其中:女
  
  其中:女
  
  其中:女
  
  甲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工人
  
  合计
  
  注:1、本表1、2、3、4、5、6、7、8、9、10、11、12各栏按人次统计。表栏关系:11=1+3+5+7+9,12=2+4+6+8+10。
  
  2、各栏目内容请见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
  
  职工教育专职人员、机构、总经费情况统计表
  
  表号:职培1-4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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