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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内卫监字[2010]162号
【颁布时间】 2010-03-05
【实施时间】 2010-03-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5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2.加强放射卫生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健康监护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放射防护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3.加强环境卫生监管工作。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和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严格供水单位卫生管理要求,加大饮用水卫生监管力度,提高饮用水卫生检测、监测能力,进一步规范涉水产品卫生许可工作。加强化妆品卫生监管力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4.加强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健全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机制。加大消毒产品监督力度,贯彻落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规定》,做好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清理换证工作,贯彻落实《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开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工作。
  
  5.加强医疗血液执法监督检查,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加强医疗血液安全执法监督,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督办和承办工作。
  
  五、继续开展卫生监督文化建设活动,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内涵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卫生监督文化建设,提高全体监督员的政治、业务、文化素质。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完成卫生监督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六、宣传培训
  
  1.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职业病防治宣传周、《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食品标准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各类法制宣传日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2.加强被监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对从业人员的定期培训,提高全社会对卫生法律法规的遵法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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