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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9.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建立遏制商标侵权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和全国联动商标案件查处协调机制,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重点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执法联席会议机制。加大对特殊标志的保护力度。引导和规范商标代理机构加强自律,维护商标代理秩序。 30.切实提高商标国际注册量,健全商标海外维权机制。切实提高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和注册量,重点支持引导拥有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企业,进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建立健全商标海外维权机制,加强同商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逐步构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商标主管机关及司法机关的快速沟通机制,加大我国商标的海外保护力度。建立商标国际注册和维权数据库,为企业海外维权提供信息服务。 六、努力创新体制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31.进一步完善企业登记服务机制。推进完善企业名称远程核准机制,逐步授权符合条件的副省级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不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的受理工作。进一步扩大外资登记管理授权范围,方便外商投资企业就近办理登记手续。 32.建立市场主体综合信息发布制度。强化信息服务,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引,做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基本情况分析,重点开展对特定行业特别是重点产业、新兴产业、限制淘汰产业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的分析,引导投资人合理投资,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服务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工商电子政务平台作用,为社会公众提供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查询服务。 33.切实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制度保障。继续改革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商品准入、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监管等各项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巩固创新成果,提高制度执行力,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维护市场秩序中的机制性作用,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制度保障。 34.努力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充分发挥行政指导作用,丰富服务发展手段。积极开展创建文明集市、诚信市场等活动,引导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查处力度,保护企业创新权益。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治理商业贿赂、打击“傍名牌”、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等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5.强化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分解目标任务,搞好协调配合,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