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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附件:有关部门工作分工安排表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有关部门工作分工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 参与部门 1 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省金融办 江西证监局、江西银监局、省中小企业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 2 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绩效评估 省中小企业局 省财政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金融办 3 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 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工信委 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江西银监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4 完善中小企业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 人行南昌中心支行 江西银监局 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局、省金融办 5 逐步扩大省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 省财政厅 省中小企业局 6 制定完善中小企业财政支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省中小企业局、省法制办 7 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清理收费项目,严格收费公示 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 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工商局 8 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推进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提高协作配套水平 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中小企业局、省环保厅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9 支持中小企业加强文化建设,发展自主品牌 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商务厅 省广电局、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 10 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 省中小企业局、省发改委、省工信委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 11 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质监局 12 支持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中小企业局、省教育厅 13 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 省工信委、省中小企业局 省财政厅、省发改委 14 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 省财政厅 省中小企业局、省发改委 15 落实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或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具体措施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中小企业局 16 建立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价制度 省监察厅、省法制办 省中小企业局 17 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 省统计局、省中小企业局 省工信委、省工商局 |